我祖传的绝世神剑嫌我太废物,自己飞出剑鞘,去找明主争霸天下去了。所有人都笑我,
说我连一把剑都留不住。三年后,新帝持轩辕剑扫平六合,君临天下。
他站在我破旧的茅屋前,把剑横在我脖子上:“听说,你曾经是这把剑的主人?
”我叹了口气,用两根手指捏住剑身,轻轻拨开。“它没告诉你吗?它不是嫌我废物才走的。
”“它是被我赶走的。”“因为我不需要一把剑,来告诉我该成为什么样的人。
”---第一卷:剑去第一章废物的剑大梁历三百一十七年,暮春。洛城东郊,沈家老宅。
这是一座连乞丐都懒得光顾的破院子。院墙塌了半边,用竹篱笆勉强围着,
堂屋的屋顶漏了三处洞,下雨天要摆七个盆接水。院子里唯一像样的东西,
是堂屋正墙上挂着的那把剑。说是像样,其实也不像样。那把剑挂在那里不知道多少年了,
剑鞘上布满锈迹,铜饰发绿,鞘口的吞口都缺了一角。远远看去,就像一根长了锈的铁条,
跟沈家这座破宅子倒是相得益彰。此刻,沈辞正躺在院子里的竹椅上晒太阳。他今年十九岁,
瘦得像根竹竿,脸色苍白,一看就是营养不良加上常年不运动的后果。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布长衫,袖口磨出了毛边,脚上的布鞋破了两个洞,露出大脚趾。
但他不在乎。沈辞已经不在乎很多事情了。他眯着眼睛,看着头顶那棵歪脖子槐树。
槐花开得正好,一串串垂下来,白得像雪。偶尔有几片花瓣飘下来,落在他的脸上、衣襟上,
他也不拂,就那么躺着,像一具还没咽气的尸体。
“少爷——”院门外传来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一个圆脸少年连滚带爬地跑进来,
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纸,脸上又是兴奋又是焦急。“少爷!张榜了!
今年的觉醒大典张榜了!”沈辞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小胖,你吵到我晒太阳了。
”这个叫小胖的少年大名赵圆,是沈家老仆人的儿子。老仆人三年前病死了,
临死前把儿子托付给沈辞,让他好歹给口饭吃。沈辞自己都吃不饱,
但还是收下了这个小跟班。两个人的日子过得像两条野狗,有一顿没一顿,倒也自由自在。
“少爷!你就不好奇吗?”赵圆蹲在竹椅旁边,把那张榜文举到沈辞眼前,
“今年觉醒大典在洛城举行!据说四大宗门都会派人来!要是能在觉醒大典上觉醒个好职业,
被哪个宗门看中了,那可就——”“那可就怎么样?”沈辞懒洋洋地问。
“那就飞黄腾达了啊!吃香的喝辣的,再也不用住这个破院子了!”“哦。”沈辞翻了个身,
把后背对着赵圆,“不去。”赵圆急了:“为什么啊?”“因为我不需要飞黄腾达。
”赵圆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他跟了沈辞三年,深知这位少爷的脾气。
沈辞不是那种故作清高的隐士,也不是怀才不遇的落魄才子。他就是单纯地……懒。
懒到骨子里的那种懒。不想出门,不想社交,不想修炼,不想变强。
每天最大的运动量就是从床上挪到院子里,再从院子里挪回床上。吃饭靠赵圆去街上买,
买回来什么吃什么,买不到就饿着,饿也饿不死,反正年轻。赵圆有时候觉得,
他家少爷大概是全大梁最没出息的人。可偏偏是这样一个人,家里还挂着那样一把剑。
赵圆抬头看了看堂屋墙上那把锈迹斑斑的长剑。他也说不清为什么,每次看到那把剑,
心里都会有种奇怪的感觉。像是被什么东西压着,喘不上气。“少爷,”赵圆压低声音,
“那把剑……真的是咱家祖传的吗?”沈辞没回答。“我听我爹说,沈家以前好像很厉害。
他说沈家的老祖宗是大梁的开国功臣,封了侯的。后来不知道怎么就败落了,一代不如一代,
到老爷那辈就只剩这个院子了。再后来老爷和夫人也没了,就剩少爷你……”“说完了吗?
”沈辞的声音从竹椅那边传来,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说完了。
”“说完了就去买饭。我饿了。”赵圆叹了口气,站起来往外走。走到院门口的时候,
他回头看了一眼。沈辞又翻了个身,仰面朝天,看着槐花一片一片地落下来。
他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不像一个十九岁的年轻人,倒像一个看透了世事的老人。
赵圆忽然觉得,他家少爷不是懒。他是真的什么都不在乎。觉醒大典定在三月十八,
在洛城校场举行。消息传开之后,整个洛城都沸腾了。家家户户有适龄青年的,
都在紧锣密鼓地准备。有人请私教突击训练,有人花重金买灵药淬体,
有人四处托关系想提前搭上宗门的人。洛城的客栈全部爆满,连马厩都租出去了。
沈辞的破院子里,依然安静得像座坟。赵圆急得团团转,但他拿沈辞没办法。
他家少爷说不去,那就是不去。就算把刀架在脖子上,他估计也只会说一句“那你就砍吧,
砍完帮我把院子扫一扫”。眼看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赵圆都快放弃了。三月十七那天晚上,
出了件事。沈辞难得没有早早睡觉,而是坐在堂屋里,对着墙上那把剑发呆。
赵圆端着两碗稀粥走进来,看见沈辞的表情,吓了一跳。他家少爷的脸上,
出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神色。不是懒散,不是漠然,而是——犹豫。“少爷?”沈辞没理他。
他盯着墙上那把剑看了很久很久,然后缓缓站起来,走到墙边,伸手握住了剑柄。
赵圆的心猛地跳了一下。那把剑挂在那里少说也有十几年了,他从来没见过沈辞碰它。
每次他问起这把剑的事,沈辞都装作没听见。好像那把剑不存在一样。现在,沈辞握住了它。
很轻。沈辞甚至没有用力,剑就从墙上被取了下来。他握着剑,
低头看着那把锈迹斑斑的剑鞘,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然后他做了一个赵圆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举动。他把剑放在了桌上,推到了旁边。“明天,
”沈辞说,“你去参加觉醒大典。”赵圆愣住了:“我?”“对。你今年也十八了,
可以觉醒了。”“可是……少爷,那是你家的剑啊。”沈辞笑了笑。那个笑容很淡,
淡得几乎看不出来,但赵圆发誓,他这辈子都没见过沈辞露出那样的表情。那不是笑。
那是告别。“它不是我家的剑,”沈辞说,“它是它自己的。”赵圆听不懂这句话。
他想再问,沈辞已经转身回了卧房,把门关上了。第二天一早,
赵圆抱着那把剑去了觉醒大典。他没有告诉沈辞,他是偷偷去的。他想,
万一觉醒出什么好东西,回来给少爷一个惊喜,说不定少爷就愿意振作起来了呢?
他抱着那把锈剑,挤在乌泱泱的人群里,排了两个时辰的队,终于轮到了他。
觉醒大典的流程很简单。每个人走到校场中央的觉醒石前,把手放在上面,
石头会感应到你的天赋,显示出你觉醒的职业和品级。四大宗门的人坐在高台上,
看到好苗子就会当场抛出橄榄枝。赵圆前面的人一个个上去,觉醒石上闪过各种光芒。
有人觉醒了战士,有人觉醒了弓手,有人觉醒了医师,品级从F到C不等。偶尔有个B级的,
就会引起一阵骚动。赵圆紧张得手心冒汗。轮到他了。他抱着剑走到觉醒石前,
把手放了上去。觉醒石亮了。不是那种微弱的光,而是一道冲天的白光,
亮得在场所有人都眯起了眼睛。“这……这是……”主持觉醒大典的考官瞪大了眼睛,
声音都在发抖,“S级!召唤师!”全场哗然。S级!整个大梁近五十年来,
觉醒出S级天赋的不到十个人!而且召唤师是极其稀有的职业,
据说只有万中无一的灵根才能觉醒!高台上,四大宗门的人几乎同时站了起来。“这个孩子,
我们青云宗要了!”“放屁!S级召唤师当然要来我们天机阁!”“你们都不要争了,
我紫霄宫出一百枚灵石!”赵圆整个人都傻了。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又看了看觉醒石上那耀眼的白光,脑子里一片空白。然后他听见了一个声音。
不是从外面传来的,是从他怀里那把剑里传来的。那个声音很低沉,像远古的钟声,
又像深海的暗流。它只说了一句话,但赵圆听得很清楚:“废物。”赵圆猛地低头,
看向怀里的剑。那把锈迹斑斑的剑,此刻正在微微震动。不是他手抖,是剑在自己震动。
“你……”赵圆小声说,“你在说话?”剑没有回答他。觉醒石上的白光渐渐消散。
考官走过来,满脸堆笑地恭喜他,说他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前途不可**。
四大宗门的人围上来,七嘴八舌地开出各种条件。赵圆被这些人推着走,晕晕乎乎的,
连剑什么时候被人从怀里拿走都不知道。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剑已经不见了。“剑!
我的剑!”赵圆慌了,四处找。没有人注意一把破旧的剑。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这个新晋的S级天才身上。赵圆找了很久,
最后在校场外的一棵老槐树下找到了那把剑。剑插在地上,剑鞘上沾着泥。赵圆松了口气,
跑过去拔剑。可他刚握住剑柄,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剑上传来,直接把他弹开了。他摔在地上,
**摔得生疼,眼睁睁地看着那把剑从地里自己拔了出来。剑悬浮在半空中,
剑鞘上的锈迹一片一片地剥落。不是锈。那是一层封印。锈迹下面,是乌金色的剑身,
上面刻着密密麻麻的铭文,每一个铭文都在发光。光芒越来越亮,越来越刺眼,
最后整把剑化作一道流光,冲天而起。赵圆仰着头,看着那道流光划过天际,消失在了北方。
他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那把剑……飞走了?第二章洛城笑谈消息传得很快。
比赵圆从校场跑回沈家老宅的速度还快。“沈家那个废物少爷,连祖传的剑都留不住!
”“啧啧,听说那把剑自己飞走了,嫌主人太没用。”“可不是嘛!我听说了,
那把剑是轩辕剑!上古神兵!在沈家憋屈了几百年,实在受不了了,自己去找明主了!
”“轩辕剑?沈家那种破落户,居然有轩辕剑?”“有什么稀奇,沈家祖上也阔过。
可那又怎么样?后代不争气,神剑都嫌弃。连把剑都看不上他,这人得废物成什么样啊?
”洛城的茶馆酒肆里,到处都在传这件事。赵圆跑回老宅的时候,沈辞还在院子里晒太阳。
“少爷!”赵圆上气不接下气,“剑、剑飞走了!”“嗯。”“嗯?!少爷,
你就一个‘嗯’?那可是你家的祖传宝剑啊!轩辕剑啊!”沈辞闭着眼睛,
声音懒洋洋的:“我知道。”“你知道?”赵圆瞪大了眼睛,“你早就知道它会飞走?
”“也不算早知道。”沈辞翻了个身,“大概……三年前吧。”赵圆彻底懵了。“三年前?
少爷你怎么知道的?”沈辞没回答这个问题。他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
说:“飞走了也好。省得挂在墙上碍眼。”赵圆觉得他家少爷大概是真的疯了。
接下来的日子,洛城的人都在看沈辞的笑话。有人说他是全大梁最窝囊的人,
连一把剑都看不住。有人说他是烂泥扶不上墙,神剑在他手里是暴殄天物。还有人说他活该,
一个什么都不干的废物,有什么资格拥有轩辕剑?赵圆每次听到这些话都气得要死,
但沈辞本人跟没事人一样。照样每天晒太阳、喝粥、看槐花。日子过得比谁都安逸。
倒是赵圆自己,因为觉醒了S级召唤师的天赋,被紫霄宫收为弟子。
紫霄宫的人来接他的时候,赵圆死活不肯走,说要把少爷也带上。沈辞拒绝了。“你去你的,
别管我。”“可是少爷,你一个人……”“我不是一个人。
”沈辞指了指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槐树,“我有它。”赵圆哭了。哭得稀里哗啦的,
被紫霄宫的弟子架着走的。走之前,他给沈辞留了一大包银子和够吃三个月的粮食。
沈辞看着那些东西,叹了口气。“这个傻子。”第三章远方的剑轩辕剑飞走之后,
沈辞的日子并没有什么变化。他还是那个洛城人眼中最没出息的废物少爷。但有时候,
夜深人静的时候,沈辞会坐在堂屋里,看着墙上那个空荡荡的剑挂,发呆。他的脑海里,
会浮现出一些很遥远的记忆。那是三年前的一个夜晚。那天下着很大的雨,沈辞刚满十六岁。
他一个人坐在堂屋里,听雨声打在屋顶的破瓦上,叮叮当当的,像是在弹一首不成调的歌。
就是那天晚上,那把剑第一次跟他说话了。“你不想知道沈家是怎么败落的吗?
”沈辞当时吓了一跳。他环顾四周,发现声音是从墙上那把剑里传出来的。
“你……你会说话?”“我会的事情多了。”剑的声音很低沉,像是从地底传来的,
“我只是不想跟废物说话。”“哦。”沈辞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他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挑——不挑食、不挑衣服、不挑住的地方,
自然也不挑一把会说话的剑。“那你就别跟我说。”他打了个哈欠,准备回去睡觉。“站住。
”剑的声音变了。不再是那种冷冰冰的嘲讽,而是带着一种说不清的情绪。“你就不想知道,
沈家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样?”沈辞站住了。他想了想,说:“不太想。
”“……”剑沉默了很久。久到沈辞以为它不会再说话了,它才又开口。“你的曾曾祖父,
沈渊,是大梁的开国功臣。他凭这把轩辕剑,随太祖皇帝征战天下,立下不世之功。
太祖登基之后,封他为镇北侯,赐了这座宅子。”沈辞没说话。“你的曾祖父,沈昭,
继承了侯位,但能力平庸,没有建功立业。你的祖父,沈衡,更是不堪,沉迷酒色,
把家产败了大半。到了你父亲沈牧这一代,侯位被削,只剩这座老宅。”“哦。”沈辞说。
“你就只会说‘哦’吗?”剑的声音里带着怒意。“那我说什么?”沈辞反问,
“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怎么没关系?”剑厉声说,
“你是沈家的后代!你身上流着沈渊的血!你应该——”“应该怎么样?”沈辞打断它,
“应该发愤图强?光宗耀祖?重振沈家的辉煌?”剑没有回答。沈辞笑了笑。那个笑容很淡,
淡得几乎没有。“我见过我父亲。”他说,“他很想重振沈家。他很努力,很拼命,
到处求人,到处碰壁。最后呢?累死了。死的时候才三十八岁。我母亲跟着他,
吃了大半辈子苦,他死了之后没多久,她也走了。”剑沉默了。“所以,”沈辞说,
“我不想走他的路。”他转身回了房间,把剑一个人留在了堂屋里。那天晚上,
雨下了整整一夜。从那以后,轩辕剑再也没有跟沈辞说过话。但它也没有飞走。
它在墙上挂了三年。三年里,沈辞每天在院子里晒太阳、喝粥、看槐花,
活得像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剑就那么看着,一声不吭。直到赵圆把它抱走的那天。
它终于走了。沈辞不怪它。一把上古神剑,憋在破宅子里几百年,看着沈家一代不如一代,
看着最后一个后代是个连门都不想出的废物,它不走才怪。“去吧。”那天晚上,
沈辞对着空荡荡的剑挂说,“找个配得上你的主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这句话。
也许是因为,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站在一片战场上,漫天烽火,尸横遍野。
他手里握着轩辕剑,剑身上沾满了血。他的身后,是千军万马。他看不清梦里那个人的脸。
但他知道那不是他。因为那个人在笑。而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笑过了。
第二卷:天下第四章北方有龙轩辕剑飞走的那天,北方边境,一个人正在杀人。
他叫燕破虏。燕破虏是北凉军的一名百夫长,今年二十三岁。他十五岁从军,打了八年仗,
从小兵一路杀到百夫长。不是因为他有背景,而是因为他杀的人够多。此刻,
他正在北凉关外的草原上,一个人面对三百北狄骑兵。他的部下已经全部战死。
他的战马被射杀。他的刀砍断了。他全身是伤,左肩中了一箭,右腿被砍了一刀,血流不止。
但他还在笑。“来啊!”他冲着那三百骑兵大喊,“爷爷在这儿呢!
”北狄骑兵的首领是个狼头人,身高九尺,骑着北狄特有的草原巨狼,
手里拿着一把比人还高的弯刀。他俯视着燕破虏,眼神里带着一丝赞赏。“**,
”狼头人用生硬的北凉话说,“你很能打。投降,我饶你一命。”“饶你妈!
”燕破虏啐了一口血痰。狼头人的眼神冷了下来。“那你去死。”他举起弯刀,
催动巨狼冲过来。三百骑兵跟在后面,马蹄声如雷,草原都在颤抖。燕破虏站直了身体。
他已经没有武器了。但他还有一双拳头,一身伤,一条命。够了。
就在狼头人的弯刀要劈下来的那一瞬间——一道光从天而降。不是闪电,不是流星。
是一把剑。乌金色的剑身,刻满铭文,剑尖朝下,直直地插在燕破虏面前的草地上。
剑身入地三寸,激起的气浪把冲在最前面的十几个骑兵连人带狼掀飞了出去。
草原上死一般的寂静。燕破虏低头看着那把剑。剑身上的铭文在发光,光芒很温和,
像是久别重逢。他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握住了剑柄。那一瞬间,他听见了一个声音。
“等了你很久了。”燕破虏愣了一下。“等我?”“等了八百年。
”燕破虏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他没有时间多想,因为狼头人已经重新整队,
带着三百骑兵再次冲了过来。他握紧剑柄,把剑从地里拔了出来。剑很轻。轻得像一片羽毛。
但燕破虏握着它的时候,感觉自己握着的不是一把剑,而是一座山。一座可以压垮一切的山。
他挥剑。只是一剑。一道剑气从剑身上迸发而出,宽达十丈,横贯草原。剑气所过之处,
草皮被掀起,泥土被劈开,空气都被撕裂。三百骑兵,包括狼头人在内,
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被剑气吞没了。剑气消失之后,草原上多了一道深达三尺的沟壑,
从燕破虏的脚下一直延伸到一里之外。沟壑的两边,是三百具尸体。燕破虏站在原地,
看着手里的剑,久久没有说话。剑身上的铭文渐渐暗了下去,恢复了那副锈迹斑斑的样子。
但燕破虏知道,那不是锈。那是封印。一把剑,为什么要封印自己?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一件事。从今天起,他不再是一个普通的百夫长了。
第五章崛起之路燕破虏不知道那把剑叫什么名字。剑没有告诉他,他也没有问。
他只是带着它,回到了北凉关。北凉关的守将叫韩昭,是北凉军的大将军,镇守北疆二十年,
威名赫赫。他听说燕破虏一个人杀了三百北狄骑兵,还带回来一把神剑,立刻召见了他。
韩昭是个五十多岁的老人,满脸风霜,左眼在十年前的一场战役中瞎了,戴着黑色的眼罩。
他坐在帅帐里,看着站在面前的燕破虏,又看了看他腰间那把锈迹斑斑的剑。
“这就是那把剑?”韩昭问。“是。”燕破虏说。“拿来看看。”燕破虏犹豫了一下,
把剑解下来递过去。韩昭接过剑,端详了半天。他拔剑出鞘,
剑身在烛光下泛着暗淡的乌金色。他试着挥舞了两下,剑在他手里轻飘飘的,没什么特别。
“就是一把普通的铁剑。”韩昭把剑扔回给燕破虏,“你确定你是用这把剑杀的北狄人?
”“确定。”韩昭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笑了。“有意思。我听说你一个人杀了三百骑兵,
本来想提拔你做校尉。但你的剑是假的,话也是假的,我没办法服众。这样吧,
你还是当你的百夫长,等立了更大的功劳再说。”燕破虏没有说话。他接过剑,
转身走出了帅帐。身后,帅帐里传来韩昭和其他将领的笑声。“三百骑兵?就凭他?
吹牛的吧!”“就是,一个百夫长,能杀三十个就不错了,还三百个,
哈哈哈……”“那把破剑也好意思拿出来显摆,
一看就是地摊上买的……”燕破虏握紧了剑柄。剑柄微微发热,像是在回应他的情绪。
“别急。”剑的声音在他脑海里响起。燕破虏没说话。他不喜欢说话,也不喜欢解释。
他喜欢用行动证明一切。三天后,北狄大军再次南侵。这一次不是三百骑兵,是三万铁骑。
韩昭紧急调兵迎战,北凉关八千守军倾巢而出。战斗从清晨打到黄昏,北凉军死伤惨重,
八千守军只剩下不到三千。韩昭自己也受了重伤,被亲兵拼死救回关中。
就在北狄铁骑要攻破北凉关的时候,燕破虏站在了关门之前。一个人,一把剑。三万铁骑。
“你是不是疯了?”韩昭在城墙上大喊,“快回来!”燕破虏没有回头。他拔出了剑。
这一次,剑身上的铭文亮了。不是微弱的光,是刺目的白光,亮得所有人都睁不开眼。
白光之中,燕破虏听见了剑的声音。“想学怎么用我吗?”“想。”“那就记住。
”剑开始动。不是燕破虏在挥剑,是剑在带着他动。每一个动作都行云流水,
每一剑都恰到好处。剑气纵横,剑意冲天。三万铁骑,在那一剑之下,土崩瓦解。战后,
韩昭站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看着站在尸堆中央的燕破虏,说不出话来。燕破虏浑身是血,
但那些血不是他的。他的眼睛很亮,亮得像天上的星星。“将军,”他说,
“现在您相信了吗?”韩昭沉默了很久。然后他单膝跪了下来。“末将韩昭,参见将军。
”从那天起,燕破虏不再是百夫长。他是北凉军的新统帅。
第六章帝星初现燕破虏用了三年时间,统一了北疆。这三年里,
轩辕剑在他手中发挥了真正的威力。它不仅仅是兵器,更是军师、是导师、是伙伴。
剑会告诉他在哪里设伏,在哪里进攻,在哪里佯败诱敌。它知道每一支敌军的弱点,
每一个将领的性格,每一场战役的胜负手。燕破虏曾经问过它:“你为什么知道这么多?
”剑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因为我跟过很多人。”“很多人?”“八百年来,
我跟过三十七个主人。有帝王,有将军,有侠客,也有……废物。
”说到“废物”这个词的时候,剑的声音很轻,轻得像叹息。燕破虏没有追问。
他不是那种刨根问底的人。但他注意到,每次剑提到“废物”的时候,
剑身上的铭文都会微微暗一下。像是在愧疚。又像是在怀念。三年之后,
燕破虏的势力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北疆。他从北凉关起兵,一路南下,攻城略地,所向披靡。
他手下有十万铁骑,有韩昭这样的老将,有从各地投奔而来的谋士和将领。但最让人忌惮的,
是他手里的那把剑。那把剑的名字,终于传遍了天下。轩辕剑。上古神兵,帝道之剑。
传说中,只有天命所归之人才能驾驭它。得轩辕剑者得天下。消息传到洛城的时候,
洛城人第一个想到的不是什么天下大势,而是——“沈家的那把剑!就是飞走的那把!
原来是轩辕剑!”“我的天,沈家那个废物少爷,居然守着一把轩辕剑好几年?
他拿轩辕剑干什么?切菜吗?”“哈哈哈,还真是!我听说他想让轩辕剑给他当菜刀!
”这个笑话传遍了整个洛城。所有人都觉得沈辞是个笑话。一个连轩辕剑都看不上他的废物,
一个连剑都留不住的窝囊废。沈辞还是老样子。晒太阳,喝粥,看槐花。唯一不同的是,
墙上的剑挂空了三年,他没有把它取下来。好像在等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等。
第三卷:相逢第七章南下大梁历三百二十年,秋。燕破虏的大军兵临洛城。
洛城是大梁的旧都,虽然政治地位已经被新都长安取代,但仍然是中原地区的经济中心。
拿下洛城,就等于拿下了整个中原。洛城守将叫周平,是大梁朝廷派来的。此人是个草包,
靠着家族关系混了个将军当,手下三万守军,军纪涣散,士气低迷。燕破虏只带了一万骑兵,
就围了洛城。周平吓得面如土色,连夜派人出城求和。燕破虏的条件很简单:开城投降,
不杀一人。周平犹豫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打开城门,率众投降。燕破虏的大军入城的时候,
洛城的百姓都躲在屋里,从门缝里偷看。他们以为北凉军是虎狼之师,
入城之后必定烧杀抢掠。但他们看到的,是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士兵们目不斜视,
队列整齐,连路边摊上的水果都没有人碰一下。走在最前面的是燕破虏。
他骑着一匹黑色的战马,身穿玄色铠甲,腰悬轩辕剑。他今年二十六岁,身材高大,
面容刚毅,眉宇间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洛城的百姓看着这个年轻人,
心里都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个人,像是天生的帝王。燕破虏入城之后,在洛城停留了三天。
他要在这里休整军队,补充粮草,同时接见洛城的士绅和官员。第三天的时候,
他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他没有去城主府,也没有去校场阅兵。他去了东郊。
洛城东郊,沈家老宅。消息传开的时候,整个洛城都炸了锅。“燕破虏去沈家了?
去那个废物少爷家?”“他去找沈辞?找那个连轩辕剑都留不住的废物?”“我的天,
该不会是来算账的吧?毕竟轩辕剑是沈家的……”燕破虏带着四个亲兵,骑着马,
穿过洛城东郊的土路,来到了沈家老宅前。他勒住马,看着眼前这座破院子。院墙塌了半边,
竹篱笆歪歪斜斜的,院子里有一棵歪脖子槐树,树上挂着一串串白色的槐花。
一个年轻人躺在槐树下的竹椅上,闭着眼睛,好像在睡觉。燕破虏翻身下马,走到院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