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债主,是个替身金丝雀

我的债主,是个替身金丝雀

慢步寻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秦筝王瑾 更新时间:2026-04-24 13:26

慢步寻打造的《我的债主,是个替身金丝雀》是一部扣人心弦的短篇言情小说。故事中的主角秦筝王瑾历经磨难和挑战,奋起反抗邪恶势力并寻找真相。小说以其跌宕起伏的情节和令人惊叹的视觉效果而吸引了广大读者的关注。耳朵竖得跟兔子似的。主屋的门虚掩着,我凑到窗边,借着窗棂的缝隙往里瞧。王瑾正满脸谄媚地笑着,对着一个坐在窗边看书的年轻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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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被圈在一方小院里,是天子聊以慰藉的影子。所有人都说他温顺、无害,

    是只拔了爪牙的漂亮鸟儿。直到那天,他撞见一个女人翻墙进来,身上带着血腥气。他没喊,

    只是沏了杯茶,轻声问:“姑娘,我见你身法利落,不知……杀人灭口,收不收费?

    ”他递上一支价值连城的玉簪,“这是定金。”“若是我自己想买我自己的命呢?

    ”他笑得温润,眼底却没有半分温度,“那就要看,姑娘的刀,够不够快了。

    ”1我叫柳拂衣,道上给面子,称我一声“雪刃”其实就是个杀人越货、拿钱办事的。

    只不过我收费贵,死的都是些达官显贵,听着就比街头砍人的混混体面些。我们这行,

    讲究的是个“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这次的雇主,显然是想让我吃到撑死。

    “三万两雪花银。”茶楼雅间里,对面的黑袍子伸出三根手指头,声音跟砂纸磨过似的,

    “事成之后,三万两,一文不少。”我端着茶盏,用杯盖慢悠悠撇着浮沫。

    茶叶是去年的陈茶,水是烧了三滚的老水,这茶博士的差事,干得忒不地道。“说事。

    ”我言简意赅。我们这行,话越少,命越长。唾沫星子也是会粘上因果的。“潜入皇宫,

    御书房。”黑袍子压低声音,“换一样东西。”我呷了口茶,

    差点没让那股子涩味把半个月前吃的烧鸡给顶出来。皇宫?御书房?这买卖的风险系数,

    堪比让一个太监去逛窑子,属于是纯粹的理论可能。“换什么?”我放下茶杯,

    杯底和桌面磕出“嗒”的一声轻响。“一封奏折。”“细节。

    ”“边关守将发来的十万火急求援信,我们要你,把它换成一封请安的折子。

    ”我眼皮都没抬一下。偷换军国急报,这事要是成了,边关数十万将士的命就得填进去。

    这已经不是杀人越货了,这是刨大周朝的祖坟。这桩买卖的业障之深重,估计我死后,

    阎王爷都得给我单独开个小灶,用十八层地狱的VIP酷刑轮番伺候。但,

    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三万两,足够我在江南买个带湖的大宅子,养上一百个面首,

    天天让他们给我唱小曲儿,唱到我耳朵起茧子。我这人没什么大志向,匡扶正义这种事,

    得加钱。“御书房高手如云,禁军层层把守,号称‘天罗地网’。”我慢条斯理地分析,

    “我一个人,相当于一支孤军,要深入敌方最高指挥部,执行斩首行动。这个难度,三万两,

    只够买我一只脚踏进宫门的。”黑袍子似乎早料到我会这么说。“御书房的掌印太监王瑾,

    是我们的人。”他抛出一个重磅消息,“他会给你行方便。”我心里“呵”了一声。

    太监这玩意儿,是世上最不可信的生物之一。他们身上少了点东西,

    心眼子就比别人多出十八个弯。跟他们合作,无异于与虎谋皮。

    “我需要一份皇宫内院的详细堪舆图,特别是御书房周边的巡防路线、换岗时辰。”“可以。

    ”“我还需要一个身份,能让我在宫里行走,不那么扎眼。”“这个……有点难。

    ”黑袍子迟疑了。我伸出两根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事成之后,再加两千两。我的规矩,

    雇主不能问我的脸,不能问我的名,更不能事后派人灭口。银货两讫,江湖不见。

    ”“这是自然。”“还有,”我顿了顿,看着他,“王瑾那边,我要亲自接头。

    我不信传话的。”黑袍子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三日后,城西,安国公府别院,

    那里住着一位‘贵人’,王瑾会借着给贵人送东西的名义出宫。

    你可以扮作别院新采买的粗使丫鬟混进去。”“贵人?”“一个……不能见光的金丝雀。

    ”我没再多问。金丝雀也好,老麻雀也罢,只要别耽误我搞钱就行。这单买卖,

    从军事角度看,属于典型的“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种作战。我方投入兵力一人,

    敌方兵力无法估算,作战目标是敌军核心枢纽。一旦失败,下场就是凌迟处死,

    还得连累我那素未谋面的祖宗十八代。可一旦成功……我仿佛已经看见了江南的亭台楼阁,

    还有那一百个等着我临幸的面首。干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柳拂衣这辈子,

    不求青史留名,但求黄金万两。我站起身,没再看那黑袍子一眼,转身就走。

    “姑娘就这么定了?”黑袍子在我身后问。我头也没回,只留下一句话。

    “定金送到我楼子里的老地方。记住,只要银票,现银太沉,我懒得搬。”2三天后,

    我提着一个菜篮子,以安国公府别院新来的厨下丫头的身份,顺利混了进去。这别院,

    名头叫“静心苑”,听着像是个尼姑庵。实际上,奢靡得令人发指。院子里的每一块石头,

    都像是被银子抛过光,假山流水,奇花异草,

    比我们“不闻”楼里最贵的头牌姑娘住的院子还讲究。我一边往厨房走,

    一边在心里进行战术规整。此地,便是此次“长坂坡战役”的起点。我的任务,是七进七出,

    于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哦不,是取那封破奏折。至于那个所谓的“金丝雀”,

    就是我需要暂时挟持的“阿斗”一个能让掌印太监王瑾亲自出宫探望的“金丝雀”,

    身份定然不简单。厨房管事是个胖大娘,见了我,跟审贼似的上下打量。“新来的?叫什么?

    ”“翠花。”我低眉顺眼,报上了一个极具乡土气息的名字。这名字,

    是我花十文钱找街口算命瞎子给起的,他说这名字接地气,能辟邪,最重要的是,

    一听就不是干大事的料,安全。胖大娘撇撇嘴:“手脚麻利点,别偷懒耍滑。

    要是冲撞了里头那位主子,仔细你的皮!”我心里冷笑,姑奶奶我行走江湖这些年,

    死在我手里的王公贵族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还怕一个被圈养的玩意儿?

    但我面上依旧唯唯诺诺:“是,是,奴婢省得。”我被分派的活是劈柴。这敢情好,

    既能熟悉环境,又能锻炼我的肱二头肌。我一边挥着斧头,

    一边用眼角余光扫视整个院子的布局。院子不大,三进的格局。主屋坐北朝南,

    东西各有两个厢房。守卫不多,但个个太阳穴高高鼓起,呼吸绵长,显然都是内家高手。

    这防卫部署,已经不是防贼了,这是防刺客。看来这只“金丝雀”的身份,

    比我想象的还要金贵。一下午的柴劈下来,我基本摸清了巡逻的规律。一炷香一换岗,

    午时和子时是防卫最松懈的时候。傍晚时分,一辆不起眼的青布马车停在了别院门口。

    王瑾来了。他穿着一身常服,没了宫里那股子阴阳怪气的威风,看着倒像个富家翁。

    他径直往主屋去了。我寻了个由头,端着一盆洗好的菜,慢吞吞地跟在后头,

    耳朵竖得跟兔子似的。主屋的门虚掩着,我凑到窗边,借着窗棂的缝隙往里瞧。

    王瑾正满脸谄媚地笑着,对着一个坐在窗边看书的年轻男子说话。那男子一身月白长衫,

    乌发用一根玉簪松松地束着,侧脸的轮廓温润如玉,鼻梁高挺,嘴唇的颜色很淡。

    他手里捧着一卷书,眼睫毛又长又密,在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整个人,

    就跟画里走出来似的。我心里啧了一声。怪不得叫“金丝雀”,这品相,确实值钱。

    长得倒是挺下饭的,就是不知道,中不中用。“小祖宗,这是陛下赏您的新笔墨,您瞧瞧?

    ”王瑾把一个锦盒捧到他面前。那男子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淡淡地“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这谱摆的,比当朝太子还大。王瑾似乎也习惯了他的冷淡,自顾自地说着话,

    无非是些皇帝如何惦记他、让他安心静养的屁话。我听得直犯困。就在我准备撤离,

    去执行我的“A计划”时,那看书的男子忽然开口了。他的声音很好听,像是山涧清泉,

    叮咚作响。“王公公。”“哎,奴才在。”“窗外那棵海棠,是不是该剪枝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他娘的,被发现了!我藏身的这个位置,正好在海棠树的阴影下。

    他说剪枝,分明是在点我!这只金丝雀,不简单!我瞬间绷紧了全身的肌肉,

    右手已经摸向了藏在腰间的软剑。只要屋里有任何异动,我会在第一时间破窗而入,

    执行“B计划”——斩首行动,先宰了王瑾,再挟持这只金丝雀。然而,

    王瑾只是陪着笑脸:“哎哟,是奴才疏忽了。这院里的下人越发懒散了,

    回头奴才就叫人来修剪。”屋里的男子没再说话,又恢复了那副与世隔绝的模样。

    我缓缓松了口气,后背已经惊出了一层薄汗。看来,我得重新评估这次任务的难度了。

    这个叫秦筝的金丝雀,不是阿斗。他是一条藏在锦被下的毒蛇。3王瑾没待多久就走了。

    我估摸着,他俩的接头暗号已经对完,接下来就该轮到我上场了。入夜,我换上一身夜行衣,

    身形如鬼魅,悄无声息地掠过屋顶。白日里那些看似滴水不漏的防卫,在我眼里,

    就跟筛子似的,到处都是窟窿。主屋的房顶上,我揭开一片瓦,朝里望去。秦筝还坐在窗边,

    不过手里的书换成了一支笔。他正在练字。烛光下,他的侧影显得有些寂寥。我没急着下去,

    刺客的第一要义,是耐心。跟捕食的豹子一样,要等到猎物最松懈的那一刻。我趴在房顶上,

    一边观察,一边在心里进行SWOT分析。我的优势(Strength):武功高强,

    业务熟练。我的劣势(Weakness):孤军奋战,地形不熟。

    机会(Opportunity):王瑾这个内应,以及秦筝这个看似无害的突破口。

    威胁(Threat):秦筝本人。这孙子绝对是个变数。我等了足足一个时辰。

    这一个时辰里,秦筝写废了三张纸,喝了一壶茶,还打了个哈欠。

    就在他起身准备去内室就寝的时候,我动了。身形一闪,如一片落叶,

    悄无声息地飘进了屋里。我落地的瞬间,他猛地回头。四目相对。他的眼睛很亮,

    像浸在水里的黑曜石,没有半分惊慌,只有一丝了然。“姑娘,等了你很久了。”他开口,

    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跟邻居唠嗑。我心里又是一沉。他娘的,这已经不是被发现了,

    这是人家摆好了龙门阵,就等我来闯。我没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他,手按在剑柄上。

    “姑娘不必紧张。”他笑了笑,那张脸笑起来更好看了,“我若想声张,

    你趴在房顶上吹了半个时辰冷风的时候,就该喊了。”“你想要什么?”我终于开了口,

    声音又冷又硬。“我想跟姑娘谈一笔买卖。”他走到桌边,重新倒了杯茶,推到我对面,

    “坐。”我没动。跟目标人物坐下来喝茶,这不符合我的职业操守。“姑娘是来找王瑾的吧?

    ”他自顾自地坐下,“或者说,是来找他藏在这里的东西?”我瞳孔一缩。“别误会。

    ”他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热气,“我对他没什么忠心可言。事实上,

    我比任何人都希望他死。”“理由。”“他,还有这院子,这皇宫,都是我的笼子。

    ”他抬眼看我,目光里带着一丝我看不懂的情绪,“而我,想出去。”我明白了。

    这是一场来自“人质”的策反。“我能得到什么好处?”我问。谈感情伤钱,我只谈利益。

    “我可以帮你拿到你想要的东西,甚至可以帮你处理掉王瑾这个麻烦。”秦筝说,

    “我只有一个条件。”“说。”“带我走。”我看着他,像在评估一件货物的价值。带他走,

    意味着我的任务从“潜入偷窃”升级成了“武装劫狱”,风险呈几何倍数增长。这得加钱。

    “我为什么要信你?”“因为我们有共同的敌人。”他说,“而且,你别无选择。没有我,

    你连御书房的门都摸不到。”他说的是实话。我沉默了。这是一场豪赌。赌注是我的命,

    还有我的三万两。“成交。”我吐出两个字,“但你最好别耍花样。我的剑,杀人很快。

    ”“姑娘放心。”他笑意更深,“合作愉快。”他娘的,

    我最讨厌这种笑起来跟狐狸似的男人。“现在,可以告诉我,你要换的那封奏折,

    藏在哪了吗?”他问。“王瑾的书房,暗格里。”“哪间书房?”“……”我这才反应过来,

    王瑾在宫里当差,在宫外还有自己的府邸。我压根不知道雇主说的是哪个书房。操。

    业务上出现了重大疏漏。秦筝看着我吃瘪的表情,非但没有嘲笑,反而递给我一块点心。

    “先吃点东西吧,姑娘。”他说,“我们从长计议。”我看着那块精致的桂花糕,

    又看了看他那张人畜无害的脸。我总觉得,我好像从一个刺客,变成了一个……保镖?

    这笔买卖,怎么算都觉得亏了。4跟秦筝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第二天,

    我的雇主通过“不闻”楼的渠道,给我传来了新消息。消息写在一张小纸条上,藏在烧饼里。

    我一边啃着烧饼,一边看那张写得跟鬼画符似的字条。上面只有八个字:“事若有变,

    除之后快。”这个“后”,指的自然是秦筝。我把纸条塞进嘴里,跟烧饼一起嚼了,

    咽下肚子。毁尸灭迹,这是专业素养。雇主的意思很明白,

    秦筝这个“金丝雀”是个不确定因素,如果他妨碍了计划,就让我顺手把他给“优化”掉。

    我坐在厨房的柴火堆上,认真思考着这个“附赠品”的处理方案。方案A:灭口。

    优点:简单直接,一了百了,能有效降低任务失败的风险。

    缺点:秦筝似乎是拿到奏折的关键,杀了他,我的三万两可能就泡汤了。而且,

    这小子长得还挺好看,杀了有点可惜。方案B:不灭口,带他一起跑。

    优点:可以利用他完成任务,拿到三万两。缺点:带个拖油瓶,撤退难度极大。

    而且这属于超纲服务,我得找雇主加钱。我陷入了两难。这感觉,就像去青楼点了个姑娘,

    结果老鸨说,要听曲儿,得把她养的猫也一起买了。我到底是该掐死那只猫呢,

    还是该跟老鸨讲讲价?下午,秦筝差人叫我过去。我依旧是那副低眉顺眼的“翠花”模样,

    进了他的书房。“翠花。”他头也不抬,正在临摹一幅山水画,“去给我磨墨。

    ”我走到他身边,拿起墨锭,在砚台里不轻不重地磨着。一股淡淡的墨香飘进鼻子里。

    “昨晚,睡得好吗?”他忽然问。“谢主子关心,奴婢睡得很好。”我面无表情地回答。

    “是吗?”他放下笔,转头看我,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我怎么听说,

    厨房的烧饼,今天格外硬?”我磨墨的手一顿。他在试探我。“奴婢牙口好,不碍事。

    ”“牙口好,是福气。”他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一只鸟,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鸟,

    “就怕有时候,咬到了不该咬的东西,会崩了牙。”我心里冷笑。这小子,是在警告我,

    别动歪心思。“主子的画,画得真好。”我岔开话题,“这鸟,栩栩如生。”“是吗?

    ”他看着画纸,幽幽地说,“我倒觉得,它快死了。”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降到了冰点。

    我俩谁也不说话,只有墨锭在砚台上摩擦的沙沙声。这是一场无声的博弈。他在告诉我,

    他知道我的新任务,他这条命,现在悬在我手上。而我在用沉默告诉他,别废话,

    拿出你的价值来,否则,我不介意现在就让你变成画上那只死鸟。过了许久,他才重新开口。

    “王瑾今晚会再来一次。”他说,“奏折,就在他身上。”我眼睛一亮。踏破铁鞋无觅处,

    得来全不费工夫。“他为什么会随身带着?”“因为,他谁也不信。”秦筝说,

    “包括你的雇主。这么重要的东西,只有放在自己身上,他才安心。”“你怎么知道?

    ”“我猜的。”他看着我,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猫,“就像我猜到,姑娘你,现在一定在盘算,

    杀了我,能拿多少赏钱。”我没否认。跟聪明人说话,就得坦诚。“我的雇主,

    确实给我提供了这个选项。”我说,“但我还没想好。主要是我这个人,有选择困难症。

    ”“那我帮姑娘选。”他凑近我,压低声音,温热的气息喷在我的耳廓上,有点痒。

    “留着我,你不仅能拿到你的三万两,我还可以,再给你加五万两。”我呼吸一滞。五万两?

    这只金丝雀,这么有钱?“你哪来这么多钱?”“这是我的事。”他说,“你只需要回答我,

    这笔买卖,你做,还是不做?”三万,加五万,就是八万。八万两,

    我可以在江南买个更大的宅子,养两百个面首,让他们分成两拨,一拨唱红脸,一拨唱白脸,

    天天给我演大戏。至于雇主的命令……去他娘的命令。在金钱面前,一切牛鬼蛇神,

    都得靠边站。“成交。”我言简意赅,“不过,我得先验货。”“什么货?”“你的钱。

    ”他从怀里掏出一块令牌,递给我。令牌是纯金打造的,上面刻着一个“秦”字,

    背后是天下第一大钱庄“四海通”的徽记。见此令牌,如见庄主。

    可在天下任何一家“四海通”的钱庄,无上限支取银两。我掂了掂那块令牌,分量不轻。

    这已经不是金丝雀了,这是只会下金蛋的凤凰。“现在,姑娘可以做出选择了吗?”他问。

    我把令牌揣进怀里,动作行云流水。“从现在起,你的命,归我了。”我看着他,

    一字一顿地说,“在付清全款之前,你最好别死。否则,我就是追到阴曹地府,

    也得把你的魂揪出来,让你给我打工还债。”5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尤其是在我们这种刀口舔血的行当里,任何一点风吹草动,

    都可能导致整个作战计划的全面崩盘。原定的计划是,等王瑾来了,我跟秦筝里应外合,

    一个下药,一个摸包,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奏折搞到手。这个计划,

    我称之为“和平演变”但现在,情况有变。王瑾没来。来的是一队大内高手,

    领头的是禁军副统领,李奎。李奎我认识,以前接过一单生意,目标就是他爹。

    那老头子坏得很,我收了钱,把他吊在城门楼子上吹了三天三夜的风。所以,李奎看见我,

    哪怕我化成灰,他估计都认得。当然,我现在是“翠花”,一个平平无奇的劈柴丫头。

    李奎带着人,把整个静心苑围了个水泄不通。“奉陛下口谕,请秦公子入宫一叙。

    ”李奎站在院子里,声如洪钟。我心里咯噔一下。皇帝早不召见,晚不召见,

    偏偏这个时候召见。这里头,绝对有猫腻。秦筝从屋里走出来,脸色平静,看不出喜怒。

    “李统领,这么晚了,不知陛下召我,所为何事?”“属下不知。”李奎面无表情,

    “公子去了便知。”这架势,不像是请,倒像是押送。我躲在暗处,大脑飞速运转。

    皇帝的突然召见,只有两种可能。第一,东窗事发,王瑾或者我的雇主,

    其中一个环节出了纰漏,皇帝知道了换奏折的事,现在是来抓人了。第二,这是个圈套。

    是王瑾设下的局,他想借皇帝的手,除掉秦筝这个他掌控不了的棋子。不管是哪种可能,

    对我来说,都不是好消息。秦筝要是被带进宫,就成了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他要是死了,

    我的八万两,可就打了水漂了。不行,我柳拂衣的钱,谁也别想赖。我必须得做点什么。

    就在秦筝准备跟着李奎走的时候,我动了。我没冲出去跟那帮大内高手硬碰硬,

    那是莽夫所为。我抄起旁边水缸里的一瓢水,大喊一声“走水啦”,

    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水泼向了离我最近的一个火盆。“刺啦”一声,浓烟四起。

    整个院子瞬间乱成一团。我趁乱,像一条泥鳅,滑进了秦筝的书房。我记得,

    他说过他有后手。我赌他的后手,就在这书房里。我冲到书架前,

    按照之前他无意中提过的顺序,转动了几个花瓶。“轰隆”一声,书架后面,

    露出一个黑漆漆的洞口。是条密道!我回头看了一眼院子里的混乱,

    李奎的人正在到处抓我这个“纵火犯”秦筝站在人群中,目光似乎朝我这边瞥了一眼。

    我没时间犹豫,一头钻进了密道。密道里漆黑一片,有股子霉味。我摸索着往前走,

    走了大概一炷香的功夫,前面出现了光亮。出口,是在院子外的一处假山后面。我刚探出头,

    就看见秦筝已经站在了洞口。他换了一身夜行衣,手里还提着个小包袱。“我就知道,

    你会来。”他看见我,一点也不意外。“少废话。”我没好气地说,“现在怎么办?

    整个京城估计都在抓我们。”“不。”他摇了摇头,“他们抓的,是一个叫秦筝的公子,

    和一个叫翠花的丫鬟。跟我们两个夜行人,有什么关系?”我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

    金蝉脱壳。他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所以提前准备好了密道和身份。

    “你画的那些堪舆图……”“不光有皇宫的,还有整个京城的。”他拍了拍手里的包袱,

    “这,是我们的新筹码。”我看着他。月光下,他的脸一半在明,一半在暗。

    那双总是带着温润笑意的眼睛里,此刻,闪烁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光芒。那是一种,

    对自由的渴望,和对棋局的掌控。我忽然觉得,我这次接的,可能不是一桩买卖。我这是,

    引狼入室了。这只看似温顺的金丝雀,他的野心,恐怕比我想象的,要大得多。“走吧。

    ”他朝我伸出手,“我们的新买卖,才刚刚开始。”我看着他伸出的手,犹豫了一下。最终,

    我还是没有握上去。我只是冷冷地说:“别忘了,你还欠我八万两。利息另算。

    ”6京城的夜,被一张无形的大网罩住了。城门落了锁,坊间的巡逻兵丁比平日里多了三倍,

    家家户户门窗紧闭,连狗都不敢多叫一声。我和秦筝,就是这张网里两条企图溜走的鱼。

    藏身的地点,是城南一处破败的土地庙。神像的脑袋不知被哪个顽童给敲了,半边脸塌着,

    瞅着比我还丧气。我撕下衣摆,利索地给秦筝包扎胳膊上的伤口。

    那是刚才在密道里不小心划的,不深,但血流不止。他倒抽着冷气,额头上全是汗。“我说,

    柳姑娘。”他疼得龇牙咧嘴,却还有心思说话,“咱们这趟,算不算亡命天涯?”我没理他,

    手上打结的力道又重了几分。他“嘶”了一声,苦着脸道:“姑娘,你这是包扎,还是上刑?

    ”“闭嘴。”我冷冷地瞥了他一眼,“再多说一句,我就把你丢出去,喂给官府的鹰犬。

    他们想必很乐意把你这只金丝雀,一根骨头一根骨头地拆开来研究。”他立刻噤了声。

    庙里只剩下火堆里木柴燃烧的“噼啪”声。我盘腿坐在他对面,开始盘算眼下的局势。

    从军事角度看,我们这叫“战略性转移”后的“敌后潜伏”眼下敌我力量悬殊,

    敌军已完成合围,我方兵力两人,其中一人还是伤员,战斗力约等于半个。突围的可能性,

    微乎其微。“我们得谈谈。”秦筝缓过一口气,神色变得严肃起来,

    “关于我们接下来的‘买卖’。”“我的买卖,是拿奏折,换银子。”我纠正他,

    “现在奏折没拿到,银子也飞了,买卖已经黄了。”“不。”他摇了摇头,

    黑亮的眸子在火光下闪着光,“买卖才刚开始。柳姑娘,你是个生意人,应当明白,

    风险越大的买卖,赚头才越大。”“说人话。”我没工夫跟他绕弯子。

    “王瑾手里的那封奏折,是假的。”他抛出一个惊人的消息。我心头一紧。“什么意思?

    ”“他拿来跟我接头的,不过是个幌子,用来试探我的。”秦筝说,“真正的奏折,

    藏在一个万无一失的地方。”“哪儿?”“丞相府。”我怔住了。丞相,周延。

    当朝百官之首,皇帝最为倚重的老臣。我的雇主,竟然是他?不对,若雇主是丞相,

    为何要把奏折藏在自己府里,再花大价钱雇我去偷?这不合道理。“你的意思是,我的雇主,

    和王瑾,他们不是一伙的?”“他们是,也不是。”秦筝的嘴角勾起一抹讥诮,

    “他们是两条都想吃掉对方的毒蛇,暂时盘在了一起。王瑾想借丞相的手,换掉边关急报,

    好让他收了好处的北蛮大军长驱直入。而丞相,则想拿着这封真正的奏折,

    作为王瑾通敌的铁证,一举扳倒这个皇帝身边的阉党头子。”我听得脑仁疼。

    这些朝堂上的勾心斗角,比我们“不闻”楼里姑娘们争风吃醋的手段,要复杂上百倍。

    “所以,王瑾把真奏折给了丞相,以此为投名状。但他又怕丞相事后翻脸,

    所以自己捏造了一封假的,准备在关键时刻,反咬丞相一口。”“正是如此。

    ”秦筝赞许地看了我一眼,“柳姑娘,果然一点就透。”我没觉得这是夸奖。我只觉得,

    我一脚踩进了一个巨大的粪坑。这两个老狐狸,谁都不是好东西。“现在,

    丞相以为王瑾的把柄在他手上。而王瑾,则等着丞相发难,好拿出假奏折,

    说是丞相栽赃陷害。”秦筝继续道,“而我们,就是他们棋盘上,随时可以被牺牲掉的棋子。

    ”“所以,你的计划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眼中闪着精光,

    “他们都想要那封真奏折。那我们就把它偷出来,卖给出价最高的那一个。”我看着他,

    半晌没说话。这小子,心比天高。他这是想把皇帝、丞相、大太监,全都玩弄于股掌之间。

    “我有什么好处?”我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事成之后,除了我的五万两,我再帮你,

    从他们任何一家身上,敲出另外五万两。”他伸出一根手指,“十万两,

    买这天下独一份的泼天富贵,柳姑娘,这笔买卖,你做不做?”十万两。

    我仿佛听见了银子在向我招手的声音。有了这笔钱,我别说养两百个面首,

    我就是养一支军队,都够了。“风险太大。”我故作镇定,“丞相府的防卫,

    比皇宫只强不弱。我们两个人,是去送死。”“富贵险中求。”他说,“何况,

    我们不是两个人。”“什么意思?”“柳姑娘,你以为我在这静心苑里,

    这几年真的只是在画画写字吗?”他笑了,笑得像一只谋划了许久的狐狸,“我在京城,

    还有些别的‘生意’。”我明白了。这只金丝雀,在所有人的眼皮子底下,

    偷偷给自己织了一张网。“成交。”我不再犹豫,“但事先说好。你当军师,我只负责动手。

    所有行动,我拿主意。你要是敢耍花样,我不管什么丞相太监,第一个,先拧下你的脑袋。

    ”“一言为定。”他朝我伸出手。我没理他,自顾自地闭上眼睛,靠着冰冷的墙壁假寐。

    跟一个心眼比蜂窝还多的人结盟,我得时刻保持警惕。这已经不是一桩简单的买卖了。

    这是一场豪赌。赌桌的这边是我和秦筝,那边,是这大周朝最顶上的几个人物。

    而我们的筹码,只有彼此的命。7秦筝在京城的“生意”,是一家毫不起眼的当铺。

    掌柜的是个瞧着有六十来岁的山羊胡老头,见着秦筝,

    恭恭敬敬地喊了声“东家”我跟在秦筝身后,心里把他的危险等级又往上调了三级。

    一个被圈养的皇宠,能在京城里神不知鬼不觉地置下产业,养着这么一帮忠心耿耿的伙计,

    这本事,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外面的情形如何?”秦筝问。“回东家,

    满城都在搜捕一个叫翠花的丫头,说是惊了圣驾。”山羊胡老头回话,“另外,

    丞相府和王公公那边,都加派了人手,像是在找什么东西。”“知道了。”秦筝点了点头,

    “给我们备两身行头,要不起眼的。另外,帮我送封信。”他写了封信,交给老头,

    又低声嘱咐了几句。我没问他信是送给谁的。生意伙伴之间,得有边界感。知道得越少,

    活得越久。我和秦筝换上了一身粗布衣裳,扮作一对进城投亲的乡下兄妹。

    我看着铜镜里自己那张蜡黄的脸,还有那两坨高原红似的腮红,差点没忍住把镜子给砸了。

    我柳拂衣行走江湖,靠的就是这张脸和这身段,现在倒好,活脱脱一个村姑。

    这简直是砸我的招牌。秦筝倒是适应良好,他脸上也抹了些黑灰,

    原本那股子矜贵气被冲淡了不少,看着倒真像个读过几天书的穷酸秀才。“柳……妹妹。

    ”他叫我的时候,嘴角明显在抽搐,“咱们该上路了。”我瞪了他一眼,

    背起一个破旧的包袱,跟在他身后。我们没有急着去丞相府。按照秦筝的说法,

    这叫“欲取之,必先予之”我们得先搅浑这潭水。他带着我,在京城里七拐八绕,

    最后进了一家茶楼。这家茶楼,是京城里消息最灵通的地方。三教九流,贩夫走卒,

    都爱聚在这里喝茶聊天。我们找了个角落坐下,点了壶最便宜的粗茶。秦筝只做了一件事,

    他让小二给邻桌几个瞧着嘴碎的茶客,一人送了一碟瓜子。然后,

    他就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跟那些人聊天。从天南聊到地北,

    从今年的收成聊到城东张寡妇的八卦。我听得昏昏欲睡,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直到,

    一个茶客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哎,你们听说了吗?昨儿夜里,宫里闹刺客了!

    ”“真的假的?”“千真万确!听说那刺客是个女的,身手了得,把整个禁军都给耍了!

    ”“后来呢?抓着没?”“没呢!不过啊……”那人顿了顿,声音更低了,“我听说,

    那刺客,是从丞相府里跑出来的!”我心里一惊,猛地看向秦筝。他正端着茶杯,

    慢悠悠地喝着,眼角的余光却在观察着周围人的反应。谣言,是这世上最厉害的武器。

    它无形无影,却能杀人于无形。秦筝这是在用舆论,给丞相和王瑾上眼药。果然,

    不出半个时辰,“女刺客乃丞相府死士”的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个京城。

    到了下午,版本又变了。有人说,那女刺客是王瑾派去丞相府偷东西的,结果失了手。

    还有人说,那女刺客是皇帝的秘密探子,是去查这两大权臣的。一时间,京城里人心惶惶,

    各种猜测满天飞。丞相府和王瑾的府邸,门口的守卫又加了一倍。两边的人马,

    在街上遇见了,都跟乌眼鸡似的,互相瞪着,气氛紧张得能拧出水来。“现在,

    他们都成了惊弓之鸟。”秦筝对我说道,“这水,才算真的浑了。”“然后呢?”“等。

    ”他吐出一个字,“等他们自乱阵脚。”我们在一家小客栈里住了下来。接连三天,

    秦筝哪儿也没去,就待在房里看书。而我,则负责出去打探消息。京城里的气氛,

    一天比一天诡异。丞相和王瑾,都上了折子,互相弹劾对方。皇帝在朝堂上大发雷霆,

    却迟迟没有定论。我知道,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第四天夜里,山羊胡老头派人送来了消息。

    “东家,鱼,上钩了。”秦筝放下手里的书,眼中精光一闪。“丞相府,今夜有贵客临门。

    ”8丞相府的“贵客”,是皇帝。微服私访。这个消息,让我和秦筝都有些意外。

    皇帝亲自下场,这盘棋,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大。“他坐不住了。”秦筝站在窗边,

    看着外面漆黑的夜色,“周延和王瑾斗得太厉害,已经威胁到他的皇位了。他必须亲自来,

    稳住周延,顺便……拿回那封奏折。”“这是我们的机会。”我说。皇帝在,

    丞相府的防卫必然会外松内紧。所有高手都会被调去保护皇帝,其他地方,就会出现空档。

    “没错。”秦筝转过身,“奏折,就藏在周延的书房。那里有个密室,

    入口在一副猛虎下山图的背后。”“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我忍不住问。“我猜的。

    ”他又用了这个说辞。我懒得再问。这狐狸,嘴里没几句实话。子时,我和秦筝换上夜行衣,

    如两道青烟,融入了夜色。丞相府果然如秦筝所料,外围的守卫撤了大半,但内院,

    几乎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我和秦筝避开巡逻的护卫,一路潜行到了书房附近。

    书房里灯火通明,隐约能听见人说话的声音。“动手。”我低声说。我负责引开守卫,

    他负责进去偷东西。这是我们事先商量好的。我摸出几颗石子,朝着相反的方向弹了出去。

    “什么人!”守卫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了过去。趁着这个空档,秦筝身形一晃,

    已经溜进了书房的阴影里。我则隐在暗处,替他把风。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大概过了一炷香的功夫,书房的窗户被轻轻推开,

    秦筝对我打了个手势。得手了。我松了口气,准备接应他撤退。然而,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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