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的她和他结婚了,她的小孩却和我有关

暗恋的她和他结婚了,她的小孩却和我有关

玄峒生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陆之珩宋清晚 更新时间:2026-07-01 12:14

《暗恋的她和他结婚了,她的小孩却和我有关》这本书造成的玄念太多,给人看不够的感觉。玄峒生虽然没有华丽的词造,但是故事起伏迭宕,能够使之引人入胜,主角为陆之珩宋清晚。小说精选:”陆之珩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叩了两下。他认识她说的“他”——赵宇,一个做建材生意的男人,长得不错,嘴巴也甜,但总给人一种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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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陆之珩暗恋宋清晚十一年。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工作。他为她做过很多事,

    却从来不敢说出口。她把他当最好的朋友,什么秘密都告诉他,

    包括她喜欢谁、和谁在一起、为什么分手。每次她失恋,他都在她身边。每次她想复合,

    他也只是笑笑说“你开心就好”。十一年了,他以为自己可以一直这样等下去。直到那天,

    她打电话给他,声音雀跃:“之珩!我要结婚了!你能来当伴郎吗?”他握着手机,

    站在初冬的风里,笑了。“好。”挂了电话,

    他把那张准备了两年的结婚请柬——上面写着他和她的名字——慢慢撕碎,扔进了垃圾桶。

    第一章第三十七次深夜电话手机震动的时候,

    陆之珩正对着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Excel表格发呆。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四十七分。

    办公室里只剩他一个人,日光灯管发出细微的嗡嗡声,像一只困在玻璃罩里的飞虫。

    他揉了揉酸涩的眼睛,端起早已凉透的咖啡喝了一口——苦得他皱了下眉。

    屏幕上显示:“宋清晚”。他的手指比大脑更快,已经按下了接听键。

    “之珩……”她的声音闷闷的,像是鼻子被堵住了,尾音带着一丝颤抖。

    他太熟悉这种声音了。这是她要哭的前奏。“怎么了?”他把咖啡杯放下,身体微微前倾,

    好像这样就能离她更近一点。“他又没来接我。”她吸了吸鼻子,

    “说好了今晚陪我看电影的,我等了他一个小时,打电话不接,发消息不回。后来他回了,

    说在陪客户应酬。可我看到他兄弟发了朋友圈,他们在打牌。

    ”陆之珩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叩了两下。他认识她说的“他”——赵宇,

    一个做建材生意的男人,长得不错,嘴巴也甜,但总给人一种飘忽不定的感觉。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觉得这个人不靠谱。但他没说过,因为每次她说“我谈恋爱了”,

    他只会说“你开心就好”。“你现在在哪?”他问。“在家。”“吃饭了吗?”“没胃口。

    ”“别动,我来。”他挂了电话,关掉电脑,把桌上的文件随便拢了拢。

    项目方案明天上午要交,但他现在脑子里只有她红着眼眶的样子。大不了明天早点来公司补。

    走出办公楼的时候,夜风灌进领口,冷得他打了个哆嗦。十一月的京市,

    夜晚已经降到了零度左右。他裹紧大衣,快步走向停车场。路过那家她最爱的烧烤店时,

    他停了车。“老板,一份微辣烤串,多放香菜,少放辣椒面。再来两份烤鸡翅,一份烤茄子,

    不要蒜。”他报出一长串菜单,熟练得像是念课文。

    老板笑着应了一声:“又是给女朋友带的?”陆之珩愣了一下,

    嘴角扯出一个淡淡的弧度:“不是。朋友。”“哦,朋友。”老板意味深长地重复了一遍,

    转身去烤串了。他站在店门口,看着烤架上升起的白烟,想起第一次给她带烧烤的情景。

    那是高二的冬天,她感冒了没来上课,他逃了晚自习,骑了四十分钟自行车去她家送作业,

    顺便带了她最爱吃的烤串。她裹着棉被坐在沙发上,吃得满嘴油光,笑着说:“之珩,

    你太好了,以后谁嫁你谁有福气。”他当时心跳得很快,想说“那你嫁给我呗”。

    但最后只是笑了笑,说:“吃你的吧。”烤串好了,

    他又去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两罐啤酒和一包纸巾。纸巾是那种软包装的,她不喜欢硬的,

    说擦鼻涕会疼。他记得。车子停在她家楼下的时候,他看了一眼后视镜里的自己。

    眼睛有点红,脸色不太好,但没关系,反正她从来不会注意他长什么样。他拎着东西上了楼,

    按了门铃。门开了。宋清晚穿着那件他见过的旧卫衣,灰色的,帽子上有两个兔子耳朵。

    头发随意扎了个丸子头,几缕碎发贴在脸上。眼睛肿得厉害,眼皮泛着红,鼻尖也红红的。

    她看到他的那一刻,嘴唇抖了抖,眼泪又掉了下来。“进来吧。”她侧身让开,声音沙哑。

    他走进去,把东西放在茶几上。客厅的灯没开,只有电视在播放一个无聊的综艺节目,

    笑声罐头一浪接一浪,显得整个房间更空了。他进了厨房,拿了两个杯子,把啤酒打开,

    倒好。然后又洗了手,把烤串从袋子里拿出来,整齐地码在盘子里。宋清晚窝在沙发上,

    抱着一个靠垫,眼睛盯着电视,但目光是涣散的。他把啤酒递给她,在她旁边坐下。

    中间隔了一个靠垫的距离。他总是保持这个距离——不会太远,显得生分;不会太近,

    怕自己忍不住。“先吃点东西。”他把盘子往她那边推了推。她摇摇头,

    声音闷闷的:“不想吃。”“多少吃点。你胃不好。”她看了他一眼,嘴唇动了动,

    然后拿起一串烤鸡翅,小口小口地啃起来。啃了两口,眼泪又掉下来了,滴在鸡翅上,

    混着孜然和辣椒面。“他怎么这样啊……”她哽咽着,“我都跟他说好了的,

    他答应得好好的,结果呢?我就像个傻子一样在电影院门口站了一个小时。

    旁边那对情侣一直看我,我尴尬死了……”陆之珩安静地听着。

    他没有说“我早就跟你说过他不靠谱”,也没有说“你值得更好的人”。

    他只是偶尔递一张纸巾,偶尔帮她把凉了的啤酒换成新的。“他说在陪客户,

    可我知道他在打牌。”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我看到他兄弟发的朋友圈了,

    他们几个男的坐在一起,桌上全是烟和酒。他旁边坐着一个女的,

    不是我……”她的声音断了,像一根绷得太紧的弦突然断裂。她把脸埋进靠垫里,

    肩膀一耸一耸的。陆之珩看着她,心里像被人攥住了一样,疼得发紧。他想伸出手,

    摸摸她的头,把她揽进怀里,告诉她别哭了,有我在。但他只是坐在那里,手指攥着啤酒罐,

    指节发白。因为他不确定,她需要的是他的拥抱,还是一个朋友的分寸。“之珩,

    ”她忽然抬头看他,眼睛红红的,“你说我是不是很差劲?”“不是。

    ”“那为什么每次谈恋爱都这样?我到底哪里不好?”他看着她,

    认真地说:“你没有哪里不好。是他不配。”她愣了一下,

    然后苦笑了一下:“你每次都这么说。”“因为每次都真的是这样。”她沉默了一会儿,

    拿起一串烤串,慢慢吃着。客厅里只剩下电视的声音和偶尔的咀嚼声。吃了大半,

    她忽然说:“之珩,你今天是不是有项目要交?”“嗯,明天交。”“那你还不回去加班?

    ”“不急,”他说,“你吃完了我再走。”她没有再说话,但吃得更慢了。

    第二章十六岁的第一眼陆之珩第一次见到宋清晚,是高一开学第一天。那年他十五岁,

    刚从一个南方小城考到省城最好的高中。他性格内向,不擅长主动跟人说话,

    开学第一节课坐在第三排靠窗的位置,低着头翻新发的课本。

    教室里的声音像潮水一样涌进来,有人大声聊天,有人追逐打闹,有人趴在桌上补觉。

    他把课本翻到第一页,一个字也没看进去。然后,一个影子落在了他的课本上。“同学,

    这里有人吗?”他抬起头。阳光从窗外斜照进来,在她身后铺开一层金色的光晕。

    她穿着白T恤和牛仔裤,扎着高马尾,额头上有几缕碎发被风吹起来。她微微弯着腰,

    歪着头看他,眼睛弯成月牙的形状,嘴角挂着一个大大的笑容。那一瞬间,

    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她好亮。像夏天正午的太阳,亮得让人睁不开眼,

    但又忍不住想去看。“没人。”他说。她把书包往桌上一放,发出“砰”的一声,

    然后大大咧咧地坐下来。转头看他,伸出手:“我叫宋清晚,你呢?”“陆之珩。

    ”“陆之珩,”她重复了一遍,点点头,“名字挺好听的。以后我们就是同桌啦,多多关照。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他,里面有光在跳。他握上她的手,她的手很软,很暖,

    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暖。很多年以后,他依然记得这个瞬间。因为他后来的人生里,

    再也没有遇到过比这更亮的光。开学第一周,

    他就发现了她身上的一个“秘密”——她的抽屉里总是塞满了各种零食,

    上课偷吃的时候会被老师点名叫起来回答问题,她站起来支支吾吾,

    他就在旁边小声告诉她答案。她坐下后会偷偷塞给他一颗糖,用口型说“谢谢”。

    他从来不吃的糖,一颗也没扔过。全夹在课本里,直到纸都泛黄了也不舍得丢。她数学不好,

    每次考试前都急得抓耳挠腮。他会提前帮她整理好公式和典型例题,用荧光笔标出重点,

    然后假装不经意地递给她。“哇,之珩你也太细心了吧!”她翻着他的笔记,眼里满是惊喜,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这个?”“猜的。”他说。他翻过她所有的试卷。这事她不知道。

    她英语不好,但她是课代表。每次收作业,她都会把他的作业本翻出来看一遍,

    然后指着他用错的介词说:“这个不对,应该是onnotin。

    ”她会在他本子上写下正确的用法,有时候还会画一个小笑脸。

    他会把那些小笑脸小心地描下来,贴在自己的笔记本封面上。他们开始一起上下学。

    她家在学校东边,他家在西边,但他说顺路。她信了。他每天多骑二十分钟的自行车,

    只为了能和她一起走那十分钟的路。路上她会讲很多话。讲她昨晚看的电视剧,

    讲她妈妈又给她做了什么好吃的,讲她周末想去哪里玩。他很少说话,只是听着,

    偶尔“嗯”一声。但她从来不觉得他闷,反而说:“之珩你真好,跟你在不用找话题,

    很舒服。”他喜欢她说“舒服”这个词。好像他在她生活里,

    是一个不用费力就能存在的角色。第三章那封没送出去的信高二那年,

    宋清晚喜欢上了隔壁班的体育生。他叫陈锐,篮球队的,个子很高,皮肤黝黑,

    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每次在走廊上遇到,她都会拽着陆之珩的袖子,

    压低声音说:“之珩之珩你看!是他!是他!”陆之珩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看到那个男生正跟同学打闹,笑得没心没肺。他收回目光,低下头,说:“嗯,看到了。

    ”“他是不是很帅?”她的眼睛亮得像是装了灯。“……还行。”“还行?

    你眼光也太高了吧!”她不满地拍了他一下。他没说话。不是他眼光高,

    是他不想夸一个让她心动的人。她开始拉着他去操场“散步”。其实是去看陈锐打篮球。

    她站在场边,假装在看别人,但目光一直追着那个穿红色球衣的身影。陈锐投进一个三分球,

    她兴奋得跳起来,差点撞到他身上。“之珩你看到了吗!他投三分好准!”“嗯。

    ”“你觉得他会不会注意到我?”“……会吧。”“真的吗?”她转头看他,一脸期待。

    他看着她的眼睛,想说:他看不看到你不重要,我一直在看你。但他只是笑了笑,

    说:“你这么好看,谁都会注意到的。”她脸红了,

    捶了他一下:“你什么时候学会说这种话了!”他笑了笑,没解释。他没有学会说这种话,

    他只是对她说实话。她写了一封情书,让他帮忙递。粉色的信纸,折成心形,上面洒了香水,

    香得有点呛。他把信接过去的时候,手指微微发抖。“你一定要亲手给他哦!”她叮嘱道。

    “好。”他拿着那封信,在走廊上站了很久。然后他走到隔壁班门口,

    看到陈锐正和几个男生聊天。他走过去,把信递过去,面无表情地说:“宋清晚给你的。

    ”陈锐愣了一下,接过去,随手塞进口袋里,继续跟朋友聊天。陆之珩转身走了。

    回到教室的时候,她正趴在桌上假装睡觉,但从胳膊缝隙里偷偷看他。“给了吗?

    ”她小声问。“给了。”“他什么反应?”“他……”他顿了一下,“他很开心。

    ”“真的吗!”她猛地坐起来,眼里迸出光。“嗯。”他骗了她。陈锐没有任何反应,

    甚至连信都没拆开就扔进了垃圾桶。他后来在垃圾桶里看到了那封粉色的信,被揉成一团,

    香水味混着垃圾的臭味。他趁没人的时候捡了起来,放进了自己的书包里。那封信,

    他保存了很多年,从来没有打开过。一周后,陈锐跟隔壁班另一个女生在一起了。

    宋清晚趴在桌上哭了一整个晚自习,他坐在旁边,递了一晚上的纸巾。她哭累了,抬头看他,

    鼻子红红的:“之珩,我是不是不够好?”“你很好。”“那他为什么……”“他眼光不好。

    ”她被他逗笑了,虽然笑得很勉强。她靠在他肩膀上,声音闷闷的:“还好有你。

    ”他僵在那里,一动不动,怕一动她就离开了。她的头发蹭着他的下巴,痒痒的,

    但他不舍得躲开。“之珩,”她忽然说,“你会一直在我身边吧?”“会。”他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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