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春日宴上,新科状元郎林子轩,正逼着他的正妻给宠妾剥荔枝。那双手,
因为三天没进食,抖得不成样子。荔枝的汁水混着血丝,染红了她苍白的指尖。
林子轩搂着宠妾,笑得轻蔑又残忍:“沈青,十年了,
还做着你那太后闺蜜来救你的春秋大梦?”满堂哄笑。他不知道,我就是那个太后。而我们,
都来自二十一世纪。我隔着十二旒珠帘,缓缓举起了手。“说得好。”“哀家这就让你看看,
她会怎么做。”【第1章】大楚的皇家春日宴,设在昆明池畔,水光潋滟,丝竹悦耳。
我端坐于最高位的珠帘之后,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温热的茶盏。御座之下,
新科状元郎林子轩,正享受着他人生中最得意的时刻。他年轻,俊朗,才华横溢,
一篇《兴国策》深得我心,被我一手提拔至翰林院,前途无量。百官敬畏,同僚艳羡,
他怀里还坐着一个娇滴滴的美人,是他最宠爱的妾室,柳氏。一切都那么完美,
像一幅工笔细描的画。直到柳氏娇嗔一声,指了指阶下那个跪着的身影。“夫君,
我想吃荔枝,让她剥。”那个身影,是一个形销骨立的妇人,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衣,
跪在冰凉的玉阶上,头埋得很低,像一株被霜打蔫了的草。林子轩的目光扫过去,
没有一丝温度,甚至带着几分嫌恶。“听见没有,夫人的话,还不快动。
”那妇人颤抖了一下,伸出了一双手。那双手,干枯、瘦削,指节粗大,布满了冻疮和伤痕。
我的心,在那一刻,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骤然停止了跳动。
【怎么会……是这双手……】我记得,这双手曾经白皙、纤长,能画出最灵动的山水,
能弹出最悦耳的古筝。这双手的主人,叫沈青。是跟我一起,
从二十一世纪穿越到这个鬼地方的,我唯一的闺蜜。她失踪了十年。我发了疯地找了她十年。
如今,我成了垂帘听政、杀伐果断的大楚太后,权倾朝野。而她,跪在这里,
给一个妾室剥荔枝。沈青的手抖得厉害,好不容易剥开一颗,柳氏却夸张地掩鼻,一脸嫌弃。
“哎呀,你的手也太粗了,剥的荔枝都脏了。”这话引得满堂权贵发出一阵压抑的哄笑。
笑声像针一样,扎进我的耳朵里。林子轩非但没有阻止,反而变本加厉地羞辱她,
他用脚尖踢了踢沈青的肩膀,力道之大,让她整个人都往前踉跄了一下。“没用的东西,
剥个荔枝都剥不好,要你何用?”他搂紧了怀里的柳氏,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全场。
“沈青,十年了,还做着你那太后闺蜜来救你的春秋大M大梦?”我的血液,在这一瞬间,
彻底冻结。他知道我。不,他知道“姜宁”。沈青猛地抬起头,那张脸,蜡黄、消瘦,
早已不见十年前的半分神采,可那双眼睛,那熟悉的轮廓,分明就是我找了十年的沈青!
她的眼神空洞,麻木,像一潭死水。可当她看到林子轩那张得意的脸时,
死水里还是泛起了一丝微不可察的恨意。【原来如此。】【原来是你,林子轩。】我们三个,
竟然都来了。我手里的御赐茶盏,应声而碎。“砰——”清脆的碎裂声,
瞬间让整个宴会厅鸦雀无声。所有的笑声、议论声、丝竹声,全部消失。柳氏吓得花容失色,
从林子轩怀里滑了下来,跪在地上。林子轩也是一惊,立刻起身,躬身行礼:“太后息怒。
”我没有看他。我的目光,穿过十二旒珠帘,死死地锁在沈青身上。她也看到了我。
那双死寂的眼睛里,先是茫然,然后是难以置信,最后,像是积压了十年的冰山,轰然崩塌。
两行清泪,无声地从她眼眶滑落。柳氏还不知死活,娇嗔着向林子轩告状:“夫君,
妾身好怕……”我冷冷地掀开了珠帘,让自己的脸,清晰地暴露在所有人面前。
林子轩的瞳孔,在看清我面容的刹那,缩成了针尖。他脸上的血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尽,
嘴唇哆嗦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我缓缓走下玉阶,高跟的凤履踩在冰冷的地面上,一步,
一步,走向他们。我的声音很轻,却像淬了冰。“哀家当年舍不得让她碰一滴冷水的手帕交,
你让她跪在地上,给你剥荔枝?”我走到他们面前,停下。
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个曾经在我面前夸夸其谈、意气风发的状元郎,此刻抖得像风中的落叶。
“来人。”殿外的禁军甲胄铿锵,应声而入。“把这两人的手骨,”我顿了顿,
目光从林子轩转向那个瑟瑟发抖的柳氏,一字一句地说道,“给哀家一寸寸,敲碎。
”【第2章】禁军的动作没有半分迟疑。柳氏的尖叫声撕心裂肺,
在寂静的宫殿里显得格外刺耳。林子轩没有叫,他只是死死地盯着我,
眼神里充满了震惊、恐惧,和一丝我看不懂的怨毒。他想挣扎,
却被两个高大的禁军死死按在地上,动弹不得。“咔嚓——”骨头碎裂的声音,
清脆得令人牙酸。柳氏当场就晕了过去。林子轩则发出一声闷哼,
冷汗瞬间浸透了他的状元袍。我没有再看他们一眼,径直走到沈青面前,
脱下身上绣着金凤的披风,裹住她单薄颤抖的身体。“青青,我来晚了。”她看着我,
嘴唇翕动,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是眼泪流得更凶了。积压了十年的委屈和绝望,在这一刻,
尽数化作滚烫的泪水。我将她打横抱起。她太轻了,轻得像一片羽毛,十年不见,
她到底经历了什么?我抱着她,在百官死一般的寂静和恐惧的注视下,一步步走回我的寝宫,
长宁宫。身后,是林子轩压抑着痛苦的粗重喘息。回到长宁宫,我遣退了所有宫人,
亲自为沈青擦洗。褪去那身粗布脏衣,她身上的伤痕触目惊心。旧伤叠着新伤,有鞭痕,
有烫伤,还有无数青紫的掐痕,几乎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我的手在抖。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我不敢想象,这十年,她是怎么熬过来的。太医很快就来了,跪在地上,
战战兢兢地为沈青诊脉。“回禀太后,”老太医满头大汗,“这位……这位姑娘,气血两亏,
心神俱损,常年饥寒,身子已是油尽灯枯之相。若再晚些时日,
怕是……怕是大罗神仙也难救了。”我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压下喉咙口的腥甜。
“用最好的药,不计代价,把她给哀家治好。”“是。”太医开好了方子,
又留下几瓶上好的金疮药,才躬身退下。我亲自为沈-青上药。当药膏触碰到伤口时,
昏迷中的她发出一声痛苦的**,眉头紧紧皱在一起。“姜宁……别走……”她在说梦话,
声音细若蚊呐。“别丢下我……我好怕……”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
一滴一滴砸在她的手背上。“我不走,青青,我再也不走了。”十年前,
我们还是一起在图书馆赶论文的大学生。她学美术,我学历史。那天晚上,图书馆停电,
我们摸黑往外走,不知怎么就摔下了一段楼梯。再醒来,就到了这个叫大楚的鬼地方。
我成了被送进宫冲喜的已故小官之女,姜宁。而她,沈青,却不见了踪影。我被困在深宫,
步步为营,从一个最低等的才人,爬到皇贵妃,再到如今垂帘听政的太后。这十年,
我无时无刻不在找她。我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力量,明察暗访,却连她的一点音讯都没有。
我甚至一度以为,她是不是没有过来,或者……已经不在人世了。没想到,她一直就在京城。
就在那个禽兽不如的林子轩身边,受尽折磨。【林子轩……】我记得他。
他是我们学校金融系的系草,仗着一张好看的脸和不错的家世,在学校里很是风光。
我对他没什么好感,觉得他浮夸又自大。沈青也讨厌他,因为他曾经轻浮地追求过她,
被她严词拒绝后,还在背后说过她不少坏话。没想到,这个渣滓,也跟我们一起来了。
还成了状元郎,成了沈青的丈夫,成了折磨她的恶魔。我看着床上沈青苍白的睡颜,
心中杀意翻腾。敲碎手骨?不,这太便宜他了。我要让他把他施加在沈青身上的一切,
千倍百倍地还回来。我要让他身败名裂,生不如死。一个宫女在门外轻声禀报:“太后,
林状元和柳氏,已经押入天牢了。”“嗯。”我应了一声,声音冷得像冰。“传哀家懿旨,
从今日起,任何人不得探视,不得送医,让他们就在里面,好好‘养伤’。
”【第3章】沈青昏睡了三天三夜。这三天,我寸步不离地守着她,亲自喂药,擦洗。
朝堂上的事,都交给了几位信得过的心腹大臣处理。我的反常,引来了朝野上下的诸多猜测。
所有人都想知道,那个被我从春日宴上亲自抱回宫的女人,到底是谁。
为什么能让一向冷酷无情的太后,动了雷霆之怒。林子轩的身份也被扒了出来。新科状元,
寒门出身,却在短短一年内声名鹊起。他那位被虐待的正妻,更是无人知晓。户籍上写着,
沈氏,孤女,无父无母,是林子轩当年赶考路上救下的。【救下?真是天大的笑话。
】我看着手里的密报,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这三天,
我让暗卫把林子轩的底细查了个底朝天。他确实是十年前出现在京城附近的。
一开始穷困潦倒,后来不知怎么,突然就开窍了。他拿出的几样东西,
比如能快速净水的“明矾”,还有改良的曲辕犁图纸,让当地县令大为赏识。之后,
他便一路青云。他写的那些诗词,我也找人看过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每一首,都足以让他名动天下。
如果我不是来自二十一世纪,或许我也会像那个老皇帝一样,以为他是天纵奇才。可现在,
我只觉得恶心。他就是个**的剽窃者,一个窃取了别人智慧和心血的蛀虫。
他利用这些不属于他的东西,为自己铺就了一条金光大道。而沈青,我那才华横溢的闺蜜,
却被他踩在脚下,成了他功成名就的垫脚石,和发泄的工具。第四天早上,沈青终于醒了。
她睁开眼,茫然地看着陌生的床幔,眼神空洞。直到看见我,她的瞳孔才慢慢聚焦。
“姜宁……”她的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是我。”我握住她的手,“青青,
你感觉怎么样?”她没有回答,只是看着我,眼泪又开始往下掉。
“我以为……我以为你死了……”“林子轩说,你刚进宫就得罪了贵妃,
被沉塘了……”我的心狠狠一揪。好一个林子轩,好歹毒的心肠。
他不仅要从身体上折磨沈青,还要从精神上彻底摧毁她。让她以为自己在这世上孤立无援,
断了她所有的希望。“我没死。”我替她擦去眼泪,“我活得好好的。现在,
我是大楚的太后,以后,再也没人能欺负你了。”沈青的情绪很激动,哭了一会儿,
又咳了起来,牵动了身上的伤口,疼得直抽气。我连忙安抚她,让她先好好休息。
等她情绪稍微平定,我才问她:“青青,这十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和林子轩……是怎么回事?”沈青的眼神,瞬间黯淡下去。她断断续续地,
讲述了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往。原来,当年穿越后,她落在了离京城不远的一座破庙里。
身无分文,举目无亲。就在她快要饿死的时候,遇到了同样狼狈的林子轩。他乡遇故知,
沈青当时有多激动,可想而知。她以为,他们可以相互扶持,一起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活下去。
一开始,林子轩对她确实很好。他们一起想办法赚钱,一起规划未来。
沈青用她扎实的美术功底,画一些新奇的图样卖给绣坊。林子轩则凭借他那点现代知识,
开始崭露头角。可渐渐地,一切都变了。林子轩的野心越来越大,
他不再满足于做一个小富商。他要去考科举,他要当人上人。他开始逼着沈青,
回忆那些她曾经看过的古诗词,名人画作。沈青不愿意,她觉得这是可耻的剽窃。然后,
林子轩的真面目就暴露了。他开始对她拳打脚踢,用尽各种手段折磨她,逼她就范。
他娶了她,不是因为爱,而是为了更好地控制她,把她变成一个予取予求的“资料库”。
【这个畜生!】我听得指甲都嵌进了肉里。“他考上状元那一天,把我关在柴房,
整整三天没给饭吃。”沈青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让人心疼,“他说,
我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女人,不配当他的状元夫人。”“那个柳氏,是他上司的女儿。
他为了攀附权贵,就娶了她当平妻,后来又抬为贵妾,日日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我反抗过,可是没用。他会打我,骂我,不给我饭吃。他说,我就是他脚边的一条狗,
我想跑,他就打断我的腿。”我再也听不下去。“够了,青青,别说了。”我抱住她,
“都过去了。以后,有我在。”沈青在我怀里,放声大哭。像是要把这十年所有的委屈,
都哭出来。我轻轻拍着她的背,眼神却越来越冷。【林子轩,你的死期,到了。】第二天,
我下了一道懿旨。将林子轩,从天牢提审至长宁宫。我要当着沈青的面,亲自审他。
【第4章】林子轩被带到长宁宫偏殿的时候,样子很是狼狈。
华贵的状元袍已经变得又脏又皱,头发散乱,双手被厚厚的纱布包裹着,吊在胸前。
但他脸上,却没有丝毫的颓败之色。反而,在看到我的那一刻,他的眼睛里,
闪过一丝诡异的光。他以为,他等到了翻盘的机会。我让沈青坐在我身边的软榻上,
隔着一道屏风。她能看到外面,外面的人却看不到她。“罪臣林子轩,参见太后。
”他跪在地上,不卑不亢,甚至还试图扯出一个从容的微笑。“太后,春日宴上之事,
皆是误会。罪臣与夫人沈氏,不过是寻常夫妻间的一些口角,不知为何会触怒太后。
若有得罪之处,罪臣愿一力承担。”他避重就轻,将虐待说成口角,将酷刑说成误会。
甚至还想把所有罪责都揽到自己身上,保下他的宠妾。真是好一副情深意重的模样。【装,
你接着装。】我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浮沫。“林状元,哀家听说,你才高八斗,
尤其擅长诗词。不如,今日就以‘月’为题,赋诗一首,让哀家开开眼界。若做得好,
哀家或许可以考虑,从轻发落。”林子轩愣了一下。他显然没想到,我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但他反应很快,立刻露出一副胸有成竹的表情。他以为,这是我的考验,也是他的机会。
一个向我这个“古代女人”展示他“超凡才华”的机会。他清了清嗓子,
朗声吟道:“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