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笨蛋美人决定不再爱你

当笨蛋美人决定不再爱你

刀隐 著

《当笨蛋美人决定不再爱你》是刀隐创作的一部引人入胜的短篇言情小说。故事中的主角顾辰林稚沈逐野面临着挑战与困境,通过勇气和智慧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本小说以其生动的描写和真实的情感让读者深受感动。很多课程需要理解,需要思考,需要举一反三。而这些,恰恰是我最不擅长的。开学第一个月,我就在高数课上彻底懵了。老师讲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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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叫林稚,死的时候二十六岁。在我闭上眼睛的最后一秒,

    我脑子里想的是囡囡手里那个透明的小袋子——圆圆的,鼓鼓的,顶端有个小尖尖。

    她把它举到灯光下,天真地问我:“妈妈,这是什么气球?”那是我五岁的女儿,

    从沙发缝隙里掏出来的。一个用过的避孕套。我记得自己当时大脑一片空白。我蹲下身,

    从她手里抢过那个东西,手抖得像筛糠。囡囡被我吓到了,嘴巴一瘪就要哭。“妈妈?

    ”“没事,”我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这不是气球,这是……垃圾。妈妈扔了它。

    ”我把它丢进垃圾桶,洗了三遍手,然后站在洗手台前,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二十六岁,

    看起来像三十五岁。眼窝深陷,嘴唇干裂,头发随便扎在脑后,穿着一件洗到起球的睡衣。

    脖子上还有一块淤青——是昨天囡囡生病发烧,我半夜抱着她跑了三条街才找到诊所,

    回来的时候在楼梯上摔的。可顾辰不在。他从来不在。囡囡出生五年了,他换了三个工作,

    升了一次职,出了无数次差。他越来越忙,回家越来越晚,跟我说话越来越少。

    我以为他是累了。我以为他是为了这个家在拼。我以为他只是不擅长表达,

    可心里还是爱我的。我多蠢啊。顾辰回来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他喝了酒,

    身上有陌生的香水味——不是他平时用的那种,更甜腻一些,像栀子花。囡囡已经睡了。

    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面前的茶几上放着那个我从垃圾桶里又捡回来的透明小袋子。

    他推门进来,看到我,皱了皱眉。“还没睡?”“这是从沙发缝里掏出来的。

    ”我指着茶几上的东西,声音很轻,“囡囡拿到的。她问我这是什么气球。

    ”顾辰的脚步顿了一下。然后他弯下腰,把那个东西拿起来,随手丢进了垃圾桶。“哦,

    那个啊。”他的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上次出差,酒店房间里送的。

    大概是放包里带回来了,囡囡翻出来的吧。”他撒谎。那个牌子的避孕套,酒店不会送。

    那是商场里买的,一盒三个装的那种。我没有揭穿他。不是不想,是不敢。

    因为揭穿了之后呢?我该怎么办?我没有工作,没有学历,没有存款。十八岁就跟了他,

    放弃了大学通知书,放弃了所有可能,把自己活成了他的附属品。“顾辰,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你是不是……外面有人了?”他转过身,看着我。

    那眼神我这辈子都忘不了。不是愧疚,不是慌张,是嫌恶。真真切切的、毫不掩饰的嫌恶。

    “林稚,”他叫我的全名,语气里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不耐烦,“你整天在家带孩子,

    像个黄脸婆一样,我出去喘口气怎么了?你能不能别这么闹?我工作已经很累了,

    回来还要看你这副怨妇嘴脸,烦不烦?”闹。他说我在闹。

    他的情人的避孕套被我五岁的女儿从沙发底下翻出来,我问他一句“是不是外面有人了”,

    他说我“在闹”。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可喉咙像被人掐住了,一个字都发不出来。

    顾辰没有再理我。他脱了外套丢在沙发上,径直走进了卧室,“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我坐在客厅里,坐了很久很久。久到窗外的路灯灭了,久到月亮从东边走到西边,

    久到我的心从痛变成麻,从麻变成空。凌晨三点,我出了门。我没有带伞,

    因为出门的时候没有下雨。可走到街上的时候,雨就落下来了。很大很大的雨,

    砸在脸上生疼。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我没有地方可去。娘家?

    我妈在我十五岁的时候就走了,我爸另娶了一个,早就不认我这个女儿了。朋友?

    我这些年围着顾辰和囡囡转,早就没有朋友了。我站在雨里,像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孤魂野鬼。

    然后我听到了卡车的声音。那声音很大,很响,像一头咆哮的巨兽朝我冲过来。我转过头,

    看到两束刺眼的白光——我想躲开的。真的想。可我的身体太慢了。我的脑子也太慢了。

    我一直都是这样,笨笨的,反应慢半拍。小时候老师提问,别的孩子抢着举手,

    我要想半天才能想出答案,可想到的时候,老师已经叫了别人。顾辰追我的时候,

    别的女生都说他是天之骄子,看不上我这种笨蛋。可我不信。我以为真心可以换真心。

    我以为只要我足够爱他,足够乖,足够听话,他就会一直对我好。我错了。

    卡车撞上来的那一瞬间,我的身体飞了起来,像一片被风吹走的叶子。很轻。很疼。

    雨落在我的脸上,冰凉冰凉的。我睁着眼睛,看着头顶灰蒙蒙的天,

    脑子里最后闪过的是一个画面——囡囡举着那个透明的小袋子,歪着头,笑得天真无邪。

    “妈妈,这是什么气球?”对不起,囡囡。妈妈太笨了。妈妈连保护自己都做不到。

    如果——如果能有来生,我再也不要爱他了。再也不要了。我是在一阵刺耳的**中醒来的。

    不是医院的**,是上课铃。我猛地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白色的天花板,

    而是一块掉了漆的黑板。黑板上写着密密麻麻的板书,粉笔字歪歪扭扭的,像蚯蚓在爬。

    “林稚!林稚!”同桌李苗苗用笔戳我的胳膊,“你又走神了!老赵在看你!

    ”我僵硬地转过头。李苗苗。十七岁的李苗苗,扎着马尾辫,脸上有几颗青春痘,

    校服领口别着一个HelloKitty的胸针。我认识这个胸针。高三那年她过生日,

    我送她的。她高兴得抱着我转了三圈,说“林稚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后来我退学了,

    嫁给了顾辰。我们渐渐断了联系。再后来,我在朋友圈里看到她晒研究生毕业照,

    配文是“三年了,终于熬出来了”。我给她点了个赞,她没有回。不是故意的。

    大概是忘了吧。像我这种人,总是很容易被忘记的。“林稚?你没事吧?”李苗苗凑近我,

    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没发烧啊,怎么脸色这么差?”我张了张嘴,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白**嫩的,没有茧子,没有冻疮,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

    不是那双洗了五年衣服、做了五年饭、被洗洁精泡得粗糙开裂的手。这是十七岁的手。

    我猛地抬起头,看向窗外。窗外是一排梧桐树,叶子绿得发亮。操场上有人在跑步,

    有人在打篮球。阳光很好,暖洋洋地洒进来,照在我的课桌上,照在我摊开的课本上。

    课本翻到第三十二页,是一道我不会做的数学题。我盯着那道题,眼眶忽然就红了。“林稚?

    你哭了?”李苗苗慌了,“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要不要去医务室?”我摇头,

    用手背擦了擦眼睛。“没事,”我的声音哑哑的,“我就是……高兴。”“高兴什么?

    ”“高兴我还活着。”李苗苗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我,大概觉得我疯了。我没有疯。

    我只是——重生了。重生回到了十七岁,回到了一切还没有开始的时候。我还没有遇到顾辰。

    还没有退学。还没有怀孕。还没有把自己活成一个黄脸婆。还没有在雨夜被卡车撞飞。

    一切都还来得及。我低头看着课本上那道不会做的数学题,看了很久。我还是不会做。

    我还是那个笨笨的林稚,反应慢半拍,学什么都比别人吃力。可这一次,我不打算放弃了。

    因为我已经死过一次了。死过的人,不怕疼。放学的时候,顾辰来了。他站在教室门口,

    穿着一件白色的校服外套,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线条好看的小臂。他靠着门框,

    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微微侧着头,嘴角带着一点似笑非笑的弧度。阳光打在他身上,

    整个人都在发光。十七岁的顾辰,已经长成了全校女生的焦点。成绩好,长得帅,家境优渥,

    还是篮球队的队长。走在路上,回头率百分之百。前世的我,看到这一幕,心会砰砰跳。

    可此刻,我只觉得恶心。从胃里翻涌上来的、铺天盖地的恶心。“林稚,”他叫我,

    声音清朗好听,像山间的泉水,“今天怎么没给我带早餐?”前世的我,每天早上六点起床,

    绕路去他喜欢的那家早餐店买豆浆油条,揣在怀里一路小跑到学校,

    就为了让他能吃上热乎的。他从来没有说过谢谢。他只是理所当然地接过,吃完,

    然后把塑料袋递给我:“扔一下。”像使唤一个丫鬟。“没带。”我说。顾辰愣了一下,

    似乎没听清:“什么?”“我说没带。”我从他身边走过,头也没回,“以后都不带了。

    ”身后传来一阵起哄声。大概是他的兄弟们听到了,在笑他被女生甩了脸子。

    顾辰没有追上来。他大概觉得我在闹脾气。毕竟前世的我,

    在他面前从来都是温顺的、乖巧的、逆来顺受的。他习惯了我说“好”,

    习惯了我说“没事”,习惯了我说“对不起”。他大概在想:林稚那个笨蛋,

    能翻出什么浪来?他不知道,这个“笨蛋”,是从地狱里爬回来的。那天晚上,

    我做了一件前世从来不敢做的事。

    稚我喜欢你”的笔记本、还有一枚他在庙会上套圈套中的塑料戒指——全部装进一个袋子里,

    提到了学校后门的垃圾桶旁边。我蹲下身,把袋子放进桶里。手松开的时候,我犹豫了一秒。

    只是一秒。然后我想起了囡囡手里那个透明的小袋子,

    想起了顾辰那句“你能不能别这么闹”,想起了那辆卡车刺眼的白光。我把袋子推了进去。

    “再见,顾辰。”我轻声说。风吹过来,带着初秋的凉意。我站起来,转身走了。脚步很轻,

    像是卸下了一副背了很久很久的枷锁。高三的日子,比我想象中难一百倍。前世的我,

    高二就退学了。准确地说,是高二下学期,顾辰说“你读书又不行,不如早点出来工作,

    等我毕业了就结婚”。我听了他的话,乖乖地办了退学手续,去了他亲戚家的公司做文员。

    那时候的我以为,这是爱情。现在我知道了,这不是爱情。这是驯化。

    他在把我驯化成一只听话的、温顺的、不会反抗的宠物。他不需要我有脑子,

    不需要我有能力,不需要我有自己的梦想和人生。他只需要我乖乖地待在他身边,

    做他的附属品。所以他要我退学。所以他要我放弃一切。所以他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我的付出,

    却从来没有把我当成一个平等的人。我不会再让他得逞了。可问题是——我是真的很笨。

    不是自谦,是真的笨。别人看一遍就能懂的公式,我要看三遍。

    别人听一遍就能记住的知识点,我要抄五遍。别人做一套卷子用一个小时,我要用三个小时,

    还未必能及格。前世的我,就是被这种“笨”打败的。我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

    觉得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没有用,所以当顾辰说“你别读了”的时候,我甚至松了一口气。

    可现在不一样了。因为我有了一个别人没有的东西——时间。我比别人多活了一辈子。

    我比别人更知道,放弃的代价是什么。从那天起,我开始了自己的“笨蛋计划”。

    早上五点半起床,比室友早一个小时。洗漱完就坐在走廊里背书,

    语文的古诗文、英语的单词、历史的年代事件——一遍记不住就十遍,十遍记不住就一百遍。

    中午别人午休的时候,我去老师办公室问题。我的问题都很蠢,基础得不能再基础,

    有些老师讲着讲着就会叹气:“林稚,这个知识点高一就教过了。”我知道。可我不会。

    我不会,就要问。问到会为止。晚自习结束之后,我继续留在教室里刷题。从最简单的开始,

    一道一道地做,做错了就改,改完再做。有时候一道数学大题要磨一个多小时,

    磨到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磨到手指握笔的地方磨出了茧子。可我没有哭。因为我死过了。

    死过的人,不怕这些。李苗苗说我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她趴在桌上,歪着头看我,

    “你以前每天都是笑嘻嘻的,什么都不在乎。现在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

    ”我笑了笑:“我以前太傻了。”“你以前不是傻,”李苗苗认真地说,“你就是太软了。

    谁对你好一点,你就恨不得把心掏给人家。林稚,你这样会吃亏的。”我停下笔,看着她。

    前世的我,确实吃了大亏。吃了天大的亏。吃到连命都赔进去了。“不会了,”我说,

    “我再也不会了。”一个月后,顾辰又来了。这次他没有站在教室门口等,

    而是在操场上“偶遇”了我。“林稚,”他拦在我面前,眉头微皱,“你这段时间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不给我带早餐,不回我消息,还把我送你的东西都扔了。

    ”他盯着我,目光里有审视,有不解,还有一丝——受伤?多奇怪。前世我伺候了他八年,

    他从来没有用这种眼神看过我。现在我不过是一个月没理他,他反而在意起来了。“顾辰,

    ”我看着他,语气平静,“我们分手吧。”他的表情僵住了。“你说什么?”“我说分手。

    ”我重复了一遍,“我不想谈恋爱了,我想好好学习。”顾辰沉默了几秒,然后笑了。

    那种笑容,我太熟悉了。是他在课堂上解出一道难题时的笑容,

    是他在球场上投进一个三分球时的笑容——胜券在握的、居高临下的、带着一点轻蔑的笑。

    “林稚,你认真的?”“认真的。”“你觉得你离开我,能考上大学?

    ”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怜悯,“你连三角函数都搞不明白,你考什么大学?”我握紧了拳头。

    指甲掐进掌心,疼得我清醒。前世的我,听到这句话,大概会哭。会觉得自己确实不行,

    确实配不上他,确实应该乖乖听话。可我不是前世的我了。“顾辰,”我抬起头,

    直视他的眼睛,“我能不能考上大学,不关你的事。但你记住——”我一字一句地说。

    “这辈子,我的人生,我自己说了算。”我转身走了。走出十几步的时候,

    我听到他在身后说了一句话,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行,林稚,我倒要看看,

    你能撑几天。”他在等我回头。前世的我,每次吵架都会先低头,每次冷战都会先服软。

    他觉得这次也一样,觉得我撑不过三天,就会哭着跑回去找他。可他不知道,

    站在他面前的这个林稚,已经在他身上花了八年的时间,流了一辈子的眼泪,搭上了一条命。

    我不会回头了。永远不会。高考前的那段时间,我瘦了整整十五斤。不是因为节食,

    是因为压力太大,吃不下东西。每天刷题到凌晨一两点,早上五点半又爬起来背书。

    咖啡当水喝,黑眼圈重得像被人打了两拳。李苗苗说我疯了。“林稚,

    你这样会把自己搞垮的!”她把我的咖啡拿走,塞了一杯热牛奶过来,“你看看你,

    脸色跟鬼一样。”我接过牛奶,喝了一口,继续做题。“你为什么要这么拼啊?

    ”李苗苗不理解,“以你的成绩,考个大专就差不多了。你非要考一本,

    这不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吗?”我停下笔,想了想。“因为我不想再被人瞧不起了。

    ”“谁瞧不起你了?”“很多人。”我说,“包括我自己。”前世的我,一直觉得自己笨,

    觉得自己不行,觉得自己只配做别人的附属品。顾辰说“你别读了”,我就真的不读了。

    顾辰说“你出去工作吧”,我就真的去工作了。顾辰说“你生个孩子吧”,我就真的生了。

    我把自己的人生,全部交到了别人手里。然后那个人,把我和我的人生,一起摔碎了。

    “我不想再那样了,”我看着李苗苗,认真地说,“我想试试,看看自己到底能走到哪里。

    ”李苗苗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把自己的笔记推过来。“这道题的解法,

    我写了一个更简单的思路。你看不懂再问我。”我看着她,眼眶忽然有点热。“谢谢你,

    苗苗。”“谢什么,”她翻了个白眼,“赶紧做题,别磨蹭。”高考那天,天很热。

    我坐在考场里,手心全是汗。卷子发下来的时候,我的手在抖。深呼吸。林稚,深呼吸。

    你已经死过一次了。一张卷子而已,有什么好怕的?我闭上眼睛,想起前世那个雨夜,

    想起卡车刺眼的白光,想起自己飞起来的那一瞬间。然后我睁开眼睛,拿起了笔。题很难。

    比平时做的任何一套模拟卷都难。我做得磕磕绊绊的,有些题想了很久才想出思路,

    有些题根本没有思路,只能先把会的做了。考完之后,我走出考场,腿都是软的。

    李苗苗在门口等我,一把抱住我:“怎么样怎么样?”“不知道,”我实话实说,

    “数学最后一道大题没做出来。”“没事没事,大家都难!”我点点头,没有说话。

    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林稚,你已经尽力了。不管结果如何,你都对得起自己了。

    成绩出来那天,我正在家里帮我爸洗碗。我爸再婚之后,我跟他的关系一直很淡。

    他不太会表达,我也不太会。我们之间的对话永远只有三句:“吃饭了”“嗯”“走了”。

    可那天,他在客厅里喊了一声我的名字,声音有点奇怪。“林稚。”“干嘛?”“你过来。

    ”我擦了擦手,走过去。他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张纸,

    脸上的表情——我这辈子都没见过他脸上出现过那种表情。像笑,又像要哭。“怎么了?

    ”我问。他把那张纸递给我。我接过来,低头看了一眼。高考成绩单。总分:612。

    全省排名:第4873名。我的手开始发抖。612分。比我任何一次模拟考都高。

    比我的目标分数线高了整整三十分。“这个分……”我的声音在发抖,“能上……”“能上。

    ”我爸说,声音哑哑的,“能上一本。”我蹲在地上,哭得稀里哗啦。我爸坐在沙发上,

    手忙脚乱地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伸出手,笨拙地拍了拍我的头。“行了,别哭了。

    考上了是好事。”我点点头,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我考上了。

    一个连三角函数都搞不明白的笨蛋,一个前世高二就退了学的废物,

    一个被所有人觉得“不是读书的料”的林稚——我考上了。我报的是一所南方的大学,

    离我家两千公里。不是因为学校有多好,而是因为它足够远。远到顾辰找不到我。

    填志愿的时候,我查过。顾辰的成绩,够不上这所学校。他的分数比我高,

    但他想去的是北方的学校——他爸在那里有关系,毕业之后好安排工作。

    我以为我跑得够远了。可我忘了,顾辰这个人,从来不允许自己输。大学在南方的一座城市,

    空气里永远带着湿漉漉的水汽。我一个人拖着行李箱下了火车,站在出站口,

    被热浪扑了个满怀。九月的南方,热得像蒸笼,和我从小长大的北方城市完全不一样。

    可我喜欢这里。因为这里没有顾辰。报道那天,我一个人拖着箱子在校园里找宿舍。

    学校很大,路很绕,我走了半个小时都没找到地方。“同学,需要帮忙吗?

    ”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干净,清朗,带着一点南方口音的软。我转过头。

    一个男生站在我身后,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背着个黑色的双肩包。他的五官很好看,

    不是顾辰那种凌厉的、攻击性很强的好看,而是一种温润的、让人看了很舒服的好看。

    他比我高了将近一个头,低头看我的时候,眼睛很亮,像山间的溪水。

    “我……我在找女生宿舍。”我说。他看了一眼我手里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嗯。

    ”“跟我来吧,我带你过去。”他接过我手里的箱子,走在前面。我小跑着跟上去,

    发现他的步子很大,但走得不快,刚好是我能跟上的速度。“你也是这个学校的?”我问。

    “嗯,大二,法学院。”“哦。”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沉默了一会儿,又憋出一句,

    “谢谢你。”“不客气。”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笑了笑,“你叫什么名字?”“林稚。

    ”“林稚,”他重复了一遍我的名字,点了点头,“好名字。我叫沈逐野。”沈逐野。

    我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觉得很好听。他把我送到宿舍楼下,把箱子还给我。“到了。

    三楼,左手边第三个房间。”“谢谢学长。”“不客气。”他转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回头看了我一眼,“对了,林稚——”“嗯?”“你以后要是再迷路,可以来找我。

    法学院在图书馆旁边,很好找。”我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好。”大学的日子,

    比高中更难。不是因为课程难——虽然确实很难——而是因为我发现,自己跟别人的差距,

    比我想象的要大得多。高中的时候,我拼了命地刷题,

    靠死记硬背和题海战术勉强考上了一个不错的学校。可到了大学,光靠刷题是不够的。

    很多课程需要理解,需要思考,需要举一反三。而这些,恰恰是我最不擅长的。

    开学第一个月,我就在高数课上彻底懵了。老师讲的东西,我一个字都听不懂。课后作业,

    我一道题都做不出来。我坐在图书馆里,对着课本发呆。课本上的每一个字我都认识,

    可连在一起,就看不懂了。我又开始熬夜了。别人一个小时能看完的章节,我看三个小时。

    别人做一套卷子用一个晚上,我做一套用一个星期。可我不怕。因为我已经习惯了。

    习惯了比别人慢,习惯了比别人笨,习惯了用十倍的力气去做别人随手就能完成的事。

    可有些时候,还是会崩溃。那天晚上,我在图书馆里待到闭馆,高数作业还是没有做完。

    我收拾东西走出图书馆,走到操场旁边的长椅上坐下,打开课本继续看。看了半个小时,

    还是看不懂。我把课本合上,抱在怀里,低着头,眼泪一滴一滴地掉在封面上。不是委屈,

    是无力。我已经很努力了。真的已经很努力了。可为什么还是不行?

    为什么别人轻轻松松就能做到的事,我要花十倍、二十倍的力气,还未必做得好?

    我是不是真的很笨?是不是不管我怎么努力,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林稚?

    ”一个声音从头顶传来。我猛地抬起头,眼泪还挂在脸上,糊了一脸。沈逐野站在我面前,

    手里拿着一本书,应该是刚从图书馆出来。他低头看着我,眉头微微皱起。“怎么了?

    ”他在我旁边坐下,“哭了?”我赶紧用手背擦眼泪:“没有。”“你眼睛红得像兔子。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递给我。我接过来,抽了一张,擦了擦脸。

    “高数不会做。”我吸了吸鼻子,声音闷闷的,“我太笨了。”沈逐野没有说话。

    他拿过我面前的课本,翻了翻,看到我写在草稿纸上的那些歪歪扭扭的演算过程。

    “你不是笨,”他看了一会儿,说,“你是基础没打好。高中的时候,数学是不是就不太好?

    ”我点头。“那你高考怎么考上的?”“刷题。死记硬背。”他看了我一眼,

    目光里没有嘲笑,只有一种淡淡的、让人安心的认真。“大学数学不能死记硬背,要靠理解。

    ”他把课本翻到第一页,“来,我教你。”“现在?都快十一点了……”“不急。”他说,

    “反正我也没事。”那天晚上,沈逐野在操场旁边的长椅上给我讲了两个小时的高数。

    从最基础的概念开始,一点一点地讲,讲到我听懂为止。他讲得很慢,很有耐心。

    我每问一个蠢问题,他都不会不耐烦,只是换一种方式再讲一遍。“你脑子转得慢,

    但记性很好。”他说,“这种特质,不适合搞竞赛,但适合搞研究。只要你把基础打牢了,

    后面的路会越走越顺。”我看着他,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从来没有人这样跟我说过。

    从来没有人觉得“笨”也可以是一件好事。“谢谢你,沈学长。”我说。“不客气。

    ”他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走吧,送你回宿舍。太晚了,路上不安全。

    ”我们并肩走在校园的小路上。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交叠在一起,又分开。

    “沈学长,”我忽然问,“你为什么帮我?”他沉默了一会儿。“因为你让我想起一个人。

    ”“谁?”“我妹妹。”他说,“她也跟你一样,脑子转得慢,但特别倔。摔了跤也不哭,

    爬起来继续跑。”“她现在呢?”“考上研究生了。”他笑了笑,声音很轻,“所以你看,

    慢一点没关系。只要不停下来,总能到的。”我低下头,看着地上交叠的影子。

    “我不会停下来的。”我说。“我知道。”他说。从那以后,沈逐野开始定期给我补课。

    每周两次,在图书馆三楼的角落。他给我讲高数、讲线代、讲概率论,

    偶尔也帮我看看英语作文。他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大多数时候都是安安静静地坐着看书。

    只有我问他问题的时候,他才会开口。可他开口的时候,每一句话都很有用。不像顾辰。

    顾辰跟我说话的时候,永远是居高临下的。他给我讲题,讲一遍我没听懂,

    他就会皱眉:“你怎么这么笨?这都不懂?”沈逐野不会。他讲一遍我没懂,就讲第二遍。

    第二遍没懂,就讲第三遍。换一种方式讲,换一个角度讲,换一个比喻讲。

    讲到我的眼睛亮起来,讲到我说“我知道了”的时候,他才会停下来,微微点头。“很好。

    ”就两个字,可我觉得比任何夸奖都好听。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沈逐野的。

    也许是他第一次递纸巾给我的那个晚上。

    也许是他在长椅上给我讲了两个小时高数的那个深夜。

    也许是他每次送我回宿舍、在楼下说“早点睡”的时候。可我不敢喜欢他。不是因为我不配。

    是因为我怕。前世的我,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一个人,然后被那个人摔得粉碎。

    我用了整整一辈子去学一个道理——不要把全部的自己交给另一个人。我还不够好。

    我还不够强。我还不够独立。在成为“我们”之前,我要先成为“我”。

    所以我把这份喜欢压在了心底,压得很深很深。我告诉自己,林稚,

    你现在的任务不是谈恋爱。你要学习,要成长,要变得更好。等有一天,你不再害怕了,

    再去想这些事情。可顾辰不让我安生。大一下学期的某一天,我在食堂吃饭的时候,

    手机响了。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林稚,我在你们学校南门。出来。”没有署名。

    可我知道是谁。我的手开始发抖,筷子掉在了桌上。他怎么来了?他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他不是应该在北方的学校吗?我坐在食堂里,看着那条短信,看了很久。然后我放下手机,

    继续吃饭。我没有去南门。我不去了。再也不会去了。消息一条接一条地进来。“林稚,

    你出来。”“我知道你在学校。”“我有话跟你说。”“你就这么不想见我吗?

    ”最后一条消息,是三个字:“我等你。”我盯着那三个字,手指冰凉。前世的我,

    最怕的就是这三个字。顾辰说“我等你”,我就算在天涯海角也会跑过去。

    我怕他等得不耐烦,怕他生气,怕他不要我。可现在——“那你等着吧。

    ”我对着手机屏幕说,声音很轻。然后我把这个号码拉进了黑名单。顾辰没有走。

    他在我们学校附近住了下来,租了一间公寓,开始了漫长的“追妻火葬场”。

    他每天给我发消息——换了无数个号码,拉黑一个换一个。他在我上课的教学楼下面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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