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后,我把捡来的疯批王爷画成猪头

穿成炮灰后,我把捡来的疯批王爷画成猪头

张瑞美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李若瑶萧珏 更新时间:2026-04-02 23:24

短篇言情文《穿成炮灰后,我把捡来的疯批王爷画成猪头》是各位书虫的必看良品,主角李若瑶萧珏的形象被刻画得入木三分,“张瑞美”大大文笔细腻,剧情十分好看,概述为:王狗蛋已经把主屋打扫得干干净净。虽然家徒四壁,但至少没了灰尘和霉味。他看见我回来,迎了上……

最新章节(穿成炮灰后,我把捡来的疯批王爷画成猪头精选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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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穿成虐文早死的炮灰女配,我捡到了一个俊美无俦、身受重伤的男人。我看着他那张脸,

    想起原主为他挖心掏肺、最后被挫骨扬灰的结局,我悟了。我连夜给他做了张人皮面具,

    疤瘌配麻子,取名王狗蛋。后来,当他带着十万玄甲军踏平侯府,将我抵在墙角,

    撕下假面时,低声问我:“愫愫,你给本王取的名字,甚好。”【第一章】我叫林愫,

    是个倒霉蛋。上一秒还在实验室配平试剂,下一秒就穿进了一本我看过的古早虐文里。

    更倒霉的是,我穿成的不是女主,而是那个为了男主痴、为男主狂,为男主哐哐撞大墙,

    最后给女主当了垫脚石,被男主亲手了结的恶毒女配。一个和我的名字,

    只有一个读音相同的炮灰,林愫。原主是定安侯府走失的真千金,自幼在乡野长大。

    被接回侯府后,因为粗鄙无知,受尽了假千金李若瑶和家人的冷眼。唯一对她好点的,

    就是那个她从山里捡回来的,失忆的俊美男人。她给他取名“阿珏”,悉心照料,爱他入骨。

    可这男人恢复记忆后,却是当朝最心狠手辣的摄政王萧珏。他只爱女主,

    也就是假千金李若瑶。原主的存在,成了他爱情路上的污点和绊脚石。为了讨李若瑶欢心,

    也为了彻底抹去那段“不堪”的过往,他亲手将原主送上了绝路。尸骨无存。我睁开眼时,

    正对上一张苍白却俊美到失语的脸。男人躺在我的小破床上,剑眉入鬓,鼻梁高挺,

    薄唇紧抿,即便双目紧闭,浑身是伤,也难掩那股浑然天成的贵气与……疯批感。

    他胸口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还在往外渗血。我脑子“嗡”的一声。完了。情节已经开始了。

    我把他捡回来了。我看着他这张足以让全天下女人飞蛾扑火的脸,

    又想了想原主那凄惨的下场,浑身打了个冷战。去他爹的爱情。老娘要活命。

    我花了整整一个时辰,吭哧吭哧地给他清洗伤口,上药,包扎。他的身材好到让人脸红心跳,

    腹肌垒块分明,人鱼线隐没在不可言说的地方。我默念了好几遍“色即是空”,才稳住心神。

    处理完伤口,我端着油灯,凑近了看他的脸。真帅。帅得惊天动地。也危险得要人老命。

    我脑中飞速盘算着。扔出去?不行,外面都是搜捕他的杀手,他死在这里,

    我就是第一嫌疑人。杀了他?我不敢,这可是本文最大的反派头子,杀他等于自寻死路。

    那就只剩下一条路了。我放下油灯,一头扎进了我的瓶瓶罐罐里。穿越过来,

    唯一的好处就是,原主是个乡下医女,常年跟草药和各种稀奇古怪的材料打交道,

    这给了我极大的发挥空间。我前世可是专攻高分子材料的化学狗。

    做一张以假乱真的人皮面具,对我来说,不算难事。我忙活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清晨,

    当天边泛起鱼肚白,男人幽幽转醒时,我正举着一面铜镜,欣赏我的杰作。

    那是一张全新的“脸”。蜡黄的肤色,左脸颊一道狰狞的刀疤从眼角延伸到嘴角,

    右脸上稀稀拉拉地分布着几颗硕大的麻子。五官被巧妙地调整,显得平庸又木讷。完美。

    “你是谁?……这是哪里?”男人沙哑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带着一丝警惕和迷茫。我回过头,

    脸上挂起一个淳朴又憨厚的笑容。“你醒啦?太好了!”我把一碗黑乎乎的药汁递到他面前,

    “俺叫林愫,这里是俺家。俺看你倒在山里,就把你背回来了。”他挣扎着想坐起来,

    却牵动了伤口,疼得闷哼一声,额头瞬间布满了冷汗。他打量着我,又看了看这简陋的茅屋,

    眉头紧锁。“我……是谁?”来了来了,经典失忆桥段。我心中暗喜,

    脸上的表情却更加真诚。“俺也不知道呀,你身上啥也没有,光流血了。

    ”我指了指桌上的铜镜,用一种充满同情的语气说:“你脸上受了伤,怕是磕到石头了,

    不过没关系,能活下来就是万幸!”他将信将疑地拿起铜镜。

    当看清镜中那张丑陋不堪的脸时,他的身体明显一僵。我看到他握着铜镜的指节,

    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即便看不到他的表情,我也能想象出他此刻内心的崩塌。

    一个天之骄子,一觉醒来,不仅失忆了,还毁容了。这**,够劲。

    “不……可能……”他喃喃自语,声音里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我适时地“安慰”道:“哎呀,脸丑点怕啥,男人嘛,又不是靠脸吃饭。

    你看俺们村的王屠夫,满脸大胡子,照样娶了三个婆娘!”他沉默了,周身的气压低得吓人。

    我假装没看见,自顾自地说:“既然你想不起来自己是谁了,俺就给你取个新名字吧。

    ”他抬起眼,那双深邃的眸子透过丑陋的面具,直勾勾地盯着我。我心头一跳,

    强压下那股莫名的压迫感,笑得更灿烂了。“你就叫……王狗蛋吧!俺们村里都说,

    名字越贱越好养活!”“王……狗……蛋?”他一字一顿地重复着这个名字,

    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我重重地点了点头:“对!王狗蛋!好听吧?

    以后你就是俺的人了!”说完,我把药碗往他嘴边一送,语气不容置疑。“来,狗蛋,喝药!

    ”【第二章】萧珏,也就是现在的王狗蛋,最终还是把那碗苦得能齁死人的药喝了下去。

    他喝药的时候,脸色比锅底还黑。我完全无视了他那几乎要实体化的杀气。开玩笑,

    跟小命比起来,一个眼神算什么。接下来的日子,我充分发掘了王狗蛋的剩余价值。

    他伤势重,不能干重活,但脑子好使。我让他帮我整理药草,记录药性。他一开始是抗拒的。

    但当我第五次“不小心”把一堆长得差不多的毒草和草药混在一起时,

    他终于忍无可忍地接过了我手里的活。“金线莲,性甘,凉,清热凉血。”“这是断肠草,

    叶片不对称,你想毒死谁?”“那是狼毒,不是何首乌!你是猪吗?”他一边分拣,

    一边用那张丑脸对着我,语气冰冷,眼神里充满了对我智商的鄙夷。我蹲在一旁,抱着膝盖,

    一脸崇拜地看着他。“狗蛋,你好厉害啊!你以前肯定是个读书人!”他手上的动作一顿,

    眸色深了深,没有说话。我知道,我戳到他的痛处了。一个曾经的读书人,如今沦落乡野,

    毁了容,还叫狗蛋。啧啧,太惨了。我心里乐开了花。

    为了让他更好地融入“王狗蛋”这个角色,我拿出十二万分的耐心对他进行“乡土化”改造。

    “狗蛋,劈柴不能这么劈,得顺着纹路,省力!”“狗蛋,水缸要满了!你倒是看着点啊!

    ”“狗蛋,过来帮我把这只鸡给按住!”他从一开始的冷漠抗拒,到后来的麻木接受,

    再到现在的……好像已经习惯了。每当我喊“狗蛋”的时候,他都会下意识地应一声,

    或者抬起头看我。有时候,我看着一个顶着丑脸的绝世帅哥,穿着粗布麻衣,

    面无表情地给我劈柴、挑水、抓鸡,就觉得这个世界真是充满了荒诞的魔幻现实主义。这天,

    我正在院子里晒草药,村里的恶霸张二赖子晃悠了过来。

    张二赖子觊觎原主的美貌不是一天两天了,以前原主孤身一人,没少被他骚扰。“哟,

    小愫妹子,忙着呢?”张二赖子斜着眼,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在我身上打转,

    嘴里说着不干不净的话。我皱了皱眉,没搭理他。“你这哪儿捡来的丑八怪啊?看着就晦气,

    赶紧让他滚蛋!”张二赖子指着正在劈柴的王狗蛋,满脸嫌恶。狗蛋劈柴的动作停了下来,

    转过头,冷冷地瞥了他一眼。那一眼,没什么情绪,却让张二赖子打了个哆嗦。但我知道,

    张二赖子这种人,欺软怕硬,你越退缩他越来劲。“妹子,别理这丑八怪了,跟哥玩玩,

    哥保证让你舒坦……”他说着,就伸手想来抓我的手。我还没来得及后退,一道黑影闪过。

    只听“咔嚓”一声脆响,伴随着张二赖子杀猪般的惨叫。王狗蛋不知何时已经到了我面前,

    单手抓着张二赖子的手腕,轻轻一拧。张二赖子的手腕以一个诡异的角度耷拉着,

    显然是断了。“啊——!我的手!我的手!”张二赖子疼得满地打滚。我惊呆了。

    我只看到了一道残影。他明明还伤着,怎么会有这么快的速度和这么大的力气?

    狗蛋居高临下地看着在地上哀嚎的张二赖子,那张丑陋的脸上,一双眼睛却亮得骇人,

    里面翻涌着嗜血的暴戾。“滚。”他只说了一个字,声音不大,

    却像冰锥一样扎进人的骨髓里。张二赖子屁滚尿流地爬起来,连滚带爬地跑了,

    一边跑还一边回头,眼神里充满了恐惧。院子里恢复了安静。我看着王狗蛋,

    心里那点小得意瞬间被警惕取代。这男人,失忆了都这么猛。要是恢复记忆了,

    想起我给他取名“王狗蛋”,还让他干了这么多粗活……我感觉我的脖子有点凉。

    他似乎察觉到了我的视线,转过头来看着我。眼里的暴戾已经褪去,又恢复了往日的冷漠。

    “我……”他似乎想解释什么,但又不知道从何说起。我深吸一口气,走上前,抓起他的手,

    仔细检查。“你有没有事?手疼不疼?伤口有没有裂开?”我一边问,一边拉着他坐下,

    开始检查他胸前的伤口。他身体僵硬,任由我摆布,眼神复杂地看着我头顶的发旋。

    “你……不害怕?”他问。我抬起头,对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怕啥?你是在保护我啊!

    狗蛋,你太棒了!简直是我的大英雄!”我一边说着,一边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以后谁再敢欺负我,你就这么揍他!”他看着我亮晶晶的眼睛,沉默了。许久,

    他才几不可闻地“嗯”了一声。我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啪响。

    必须让他习惯“保护我”这个设定。等他恢复记忆了,看在我是他失忆期间唯一对他好的人,

    并且他一直“保护”我的份上,总不至于一刀把我咔嚓了吧?我真是个小机灵鬼。

    【第三章】张二赖子被打断手的事,在小小的村子里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村民们看我的眼神都变了。以前是同情和怜悯,现在是敬畏和疏远。

    他们都说我捡回来的那个丑男人是个煞星。我不在乎。相反,我的日子清净了不少。

    再也没有不长眼的人敢上门骚扰,连村口的狗看见我都绕道走。而王狗蛋,经过那件事后,

    似乎也对我敞开了一点心扉。虽然话还是那么少,脸还是那么臭,

    但他会默默地把重活都干了,会在我熬夜制药的时候给我披上一件衣服,

    会在我试药尝到毒草拉肚子的时候,给我端来一碗热乎乎的白粥。虽然他端粥的时候,

    嘴里会冷冷地吐出两个字:“蠢货。

    ”我一边喝粥一边在心里吐槽:要不是为了研究新药方赚钱,我至于这么拼吗?

    还不是为了养你这个吃白饭的!我利用我那点化学知识,结合原主的医术,

    捣鼓出了一些新奇玩意儿。比如,效果拔群的祛疤膏,还有能让皮肤水嫩白皙的珍珠粉面膜。

    我把这些东西拿到镇上去卖,居然大受欢迎。很快,我的小金库就鼓了起来。有钱了,

    生活自然要改善。我给狗蛋和我自己都换了新衣服,虽然还是粗布的,但好歹是新的。

    我还买了肉,天天给他炖汤补身体。他身上的伤在我的精心照料下,好得很快。

    只是那张“丑脸”,依旧如故。有时候他洗漱完,看着水盆里自己丑陋的倒影,会沉默很久。

    我知道,他心里肯定不好受。我就会过去拍拍他的肩,老气横秋地说:“狗蛋啊,

    人不能光看外表,心灵美才是真的美。你看你,虽然丑,但是你很能干啊!

    ”他每次听到我这么“安慰”他,脸色就会更黑一分。我怀疑如果眼神能杀人,

    我已经被他凌迟八百遍了。但这天,平静的日子被打破了。

    一辆华丽的马车停在了我的小破茅屋前。从车上下来一个穿着体面的管事嬷嬷,

    身后跟着几个高大的家丁。那嬷嬷一脸倨傲,用帕子捂着鼻子,

    嫌弃地打量着我这简陋的院子,眼神落在我身上时,充满了挑剔和轻蔑。“你就是林愫?

    ”我心里“咯噔”一下。来了。侯府的人,终究还是找来了。我点点头,没说话。

    那嬷嬷从怀里掏出一封信和一小袋银子,扔在地上。“夫人念你流落在外,孤苦无依,

    特派老奴来接你回府。这是给你的,置办两件像样的衣服,别丢了侯府的脸。”她的语气,

    不像是在接自家的**,倒像是在施舍一个乞丐。我看着地上的银子,没动。

    狗蛋从屋里走了出来,默默地站在我身后,像一堵墙。那嬷嬷看到狗蛋的脸,吓得后退一步,

    尖叫道:“哪来的丑八怪!快把他赶走!”狗蛋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我按住他的手,

    示意他别冲动。现在还不是时候。我蹲下身,捡起那袋银子,掂了掂,然后抬头看着那嬷嬷,

    笑得一脸天真。“回侯府?好呀。”那嬷嬷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这么爽快。在她看来,

    我这种乡野村姑,乍一听能回侯府,不该是激动得痛哭流涕,跪地谢恩吗?“不过,

    我有个条件。”我慢悠悠地说。“你一个乡下来的野丫头,还敢谈条件?

    ”嬷嬷的眼睛瞪了起来。“我要带他一起走。”我指了指身后的王狗蛋,“他是我的人,

    我走到哪儿,他就要跟到哪儿。”嬷嬷的视线在狗蛋那张丑脸上转了一圈,

    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恶心。“不行!侯府是什么地方,岂能容这等腌臜东西进去!”“哦,

    那算了。”我把银子往怀里一揣,转身就要回屋,“侯府我不去了,你们请回吧。”“你!

    ”嬷嬷气得脸色发青。她大概没想到,我居然敢拒绝。我当然敢。我知道,他们这次来接我,

    根本不是什么良心发现。而是因为假千金李若瑶被指婚给了三皇子,

    而定安侯府真正与三皇子有婚约的,是我这个嫡女。但三皇子前阵子坠马,摔断了腿,

    还伤了根本,性情变得暴虐无比。侯府舍不得让娇生惯养的李若瑶嫁过去受苦,

    又不敢违抗圣旨,这才想起了我这个被遗忘的真千金。他们要我去替嫁。所以,

    他们必须得把我带回去。“你别不识抬举!”嬷嬷色厉内荏地喊道。我停下脚步,回头看她,

    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眼神冷了下来。“我说了,要我走,就得带上他。否则,

    你们就是把我打死,我也不会跟你们走。”我的语气很平静,但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决绝。

    那嬷嬷被我的眼神看得心里发毛。她咬了咬牙,权衡利弊之后,终于不甘心地松了口。“好!

    好!带上就带上!不过我可告诉你,到了侯府,得守侯府的规矩!要是他冲撞了贵人,

    有你们好果子吃!”她恶狠狠地放着狠话。我重新挂上笑容:“那是自然。”就这样,

    我带着我的专属“丑男保镖”王狗蛋,坐上了前往京城的马车。马车摇摇晃晃,

    **在车壁上,闭目养神,心里却在盘算着接下来的路。侯府,李若瑶,三皇子,

    还有……恢复记忆后的摄政王萧珏。这京城,注定是个龙潭虎穴。不过,那又怎样?

    我不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林愫了。我身边,还带着一个货真价实的……大杀器呢。

    虽然他现在叫狗蛋。一只手忽然伸过来,将一个水囊递到我嘴边。我睁开眼,

    对上王狗蛋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他没说话,只是看着我。我接过水囊喝了一口,

    润了润干涩的喉咙。“狗蛋,”我忽然开口,“到了京城,可能会有很多人看不起你,

    欺负你。”他依旧沉默。“不过你放心,”我拍了拍他的胳膊,信誓旦旦地说,

    “我会保护你的!”他看着我,过了很久,嘴角似乎……往上牵了一下?因为面具的遮挡,

    我看得不是很清楚。“好。”他低低地应了一声。那声音,低沉沙哑,却像羽毛一样,

    轻轻挠过我的心尖。【第四章】定安侯府,坐落在京城最繁华的朱雀大街上。朱漆大门,

    石狮威严,处处彰显着侯府的气派。然而,这份气派,与我无关。我和王狗蛋,

    是被从侧门领进去的。穿过层层叠叠的庭院,最终被带到了一个偏僻、破败的小院。

    院子里杂草丛生,屋子也散发着一股陈腐的霉味。领路的下人把我们带到这里,

    便趾高气扬地离开了,连一句话都懒得说。“啧,真是狗眼看人低。

    ”我踢开一扇摇摇欲坠的房门,灰尘扑面而来。王狗蛋默默地放下我们那点少得可怜的行李,

    开始动手打扫。他什么也没说,但行动已经表明了他的态度。我看着他高大的背影,

    在布满蛛网的房间里忙碌着,心里莫名地安定了下来。有人,真好。

    我们刚把屋子勉强收拾干净,定安侯夫人,也就是我的亲娘,身边的张嬷嬷就来了。

    她依旧是那副高高在上的嘴脸,传达了夫人的命令:让我梳洗打扮一番,去前厅见人。

    我换上了他们准备的衣服。一身洗得发白的旧裙子,料子粗糙,款式老旧,

    一看就是下人穿的。我不在乎。我甚至连头都没梳,就这么披头散发地跟着张嬷嬷去了前厅。

    前厅里,灯火通明。主位上坐着一个衣着华贵的中年男人,神情威严,

    想必就是定安侯李承安。他下首坐着一位风韵犹存的贵妇,保养得宜,正是我的亲娘,赵氏。

    而赵氏身边,依偎着一个身穿粉色华服的少女。那少女眉眼如画,顾盼生姿,弱柳扶风,

    我见犹怜。她就是这十五年来,取代了我位置的假千金,李若瑶。此刻,

    她正用一种好奇又带着一丝怜悯的目光打量着我,眼底深处,

    却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和轻蔑。我的出现,像是在这幅富丽堂皇的画卷上,

    泼了一滴肮脏的墨。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充满了审视和不加掩饰的嫌弃。

    “这就是……愫儿?”定安侯李承安皱起了眉头,语气里满是失望。他想象中的女儿,

    就算流落在外,也该有些灵气。而不是像我这样,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眼神木讷,

    像个没开化的野丫头。“跪下!见了父亲母亲,还不行礼!”张嬷嬷在我身后厉声喝道。

    我慢吞吞地跪下了。“林愫,见过侯爷,夫人。”我连“爹娘”都懒得叫。“放肆!

    没规矩的东西!”李承安一拍桌子,怒道。“侯爷息怒,”李若瑶柔柔地开口,

    声音像黄鹂鸟一样好听,“姐姐刚从乡下回来,不懂规矩也是难免的,慢慢教就是了。

    ”她说着,走到我面前,亲热地想来扶我。“姐姐,快起来吧,地上凉。

    ”她的手指刚碰到我的胳膊,就被我躲开了。我抬起头,静静地看着她。

    她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温柔。“姐姐,你是不是在怪我?怪我占了你的位置?

    ”她眼眶一红,泪水说来就来,“你放心,只要你回来,我什么都可以还给你。

    这侯府千金的位置,本就是你的。”瞧瞧,多会演。三言两语,

    就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善良、懂事、受了委屈还处处为人着想的完美形象。而我,

    就成了那个不识好歹、嫉妒成性的恶毒姐姐。果然,李承安和赵氏看我的眼神更加不满了。

    “瑶儿,你就是太善良了!”赵氏心疼地把李若瑶搂进怀里,“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是她自己命不好!”她看着我,眼神冰冷得像在看一个陌生人。“林愫,你给我听好了。

    瑶儿是我从小养到大的女儿,她是什么样的性子我最清楚。你若安分守己,

    侯府自然有你一碗饭吃。若你敢动什么不该有的心思,欺负瑶儿,我第一个饶不了你!

    ”这偏心,偏得简直没边了。我心里冷笑,面上却依旧是那副木讷的样子。“哦。

    ”我只回了一个字。这种油盐不进的态度,显然激怒了他们。“你这是什么态度!

    ”李承安怒不可遏。“姐姐,你是不是还在为那个丑八怪生气?

    ”李若瑶又“善解人意”地开口了,“娘不让他进来,也是为了侯府的颜面着想。你放心,

    我已经跟娘说好了,让他住在柴房,不会赶他走的。”她不说还好,一说,我正好借题发挥。

    我猛地抬起头,看着他们,一直平静的眼神里终于有了一丝波澜。“不行!狗蛋不能住柴房!

    他是我的人,必须跟我住在一起!”“狗蛋?”李若瑶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姐姐,你怎么给他取这么个名字?真是……太有趣了。”“一个下人,

    还敢挑三拣四!”赵氏柳眉倒竖,“林愫,你别得寸进尺!我能容他待在侯府,

    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那我就不住侯府了。”我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土,

    “我现在就走。”说着,我转身就往外走。干脆利落,没有一丝留恋。所有人都愣住了。

    他们设想过我会哭,会闹,会嫉妒,会卑微讨好。却唯独没有想过,我会这么刚。“站住!

    ”李承安终于急了。他好不容易才把我找回来,替李若瑶去嫁给那个残废皇子,

    怎么能让我说走就走。“你敢踏出这个门,我就打断你的腿!”他威胁道。我停下脚步,

    回头,笑了。那是我来到侯府后,第一次笑。“好啊。”我看着他,

    一字一顿地说:“你今天要是不断了我的腿,你就是我孙子。”满堂死寂。

    【第五章】“反了!真是反了天了!”李承安气得浑身发抖,指着我的手都在哆嗦。

    他养尊处优半辈子,何曾被人这么顶撞过,还是被一个他打心眼里瞧不起的乡下女儿。

    “来人!给我把这个孽障拖下去!家法伺候!”他怒吼道。两个膀大腰圆的家丁立刻上前,

    一左一右地架住了我的胳膊。我没有反抗。我知道,他们不敢真的把我怎么样。至少,

    在把我塞进三皇子的轿子之前,不敢。“侯爷!不可啊!”李若瑶惊呼一声,

    扑过来拦在李承安面前,哭得梨花带雨。“爹!姐姐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性子直了些!

    您要是打了她,传出去……传出去别人会怎么看我们侯府啊!”她这话,看似在为我求情,

    实则是在提醒李承安,我还有利用价值。李承安的理智回笼了一些。他喘着粗气,

    死死地瞪着我,眼神像是要活剐了我。最终,他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罢了!

    看在瑶儿为你求情的份上,这次就先饶了你!滚回你的院子去!没有我的允许,

    不准踏出房门半步!”“还有,”他补充道,“那个丑八怪,就让他跟你住!我倒要看看,

    你们能弄出什么幺蛾子!别污了我们侯府的地方!”这正是我想要的结果。我挣开家丁的手,

    对着李承安和赵氏,扯出一个讽刺的笑。然后,在他们能杀人的目光中,慢悠悠地转过身,

    走了出去。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再看李若瑶一眼。这种段位的白莲花,

    我前世在办公室里见得多了。跟她多说一句话,都算我输。我回到那个破败的小院时,

    王狗蛋已经把主屋打扫得干干净净。虽然家徒四壁,但至少没了灰尘和霉味。他看见我回来,

    迎了上来。“他们为难你了?”他问,声音很低。我摇摇头,

    把刚才发生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当我说到我可以带他一起住时,

    我看到他那双隐藏在丑陋面具下的眼睛,亮了一下。“狗蛋,委屈你了。”我有些过意不去。

    让他跟着我,住这种破地方,还要被人当成“腌臜东西”。他摇了摇头,

    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递给我。是一个温热的、用油纸包着的……烤红薯。“哪来的?

    ”我愣住了。“厨房。”他言简意赅。我能想象到,他是怎么顶着一张丑脸,

    在侯府下人鄙夷的目光中,默默地从灶台的余烬里,扒拉出这个烤红薯的。

    我的鼻子忽然有点酸。我掰开红薯,金黄色的瓤冒着热气,香甜的味道瞬间弥漫开来。

    我掰了一大半给他:“一起吃。”他没接,只是看着我。“吃啊,我一个人吃不完。

    ”我把红薯塞到他手里。我们就这样,站在萧瑟的院子里,分食着一个烤红薯。夜风很凉,

    但红薯很甜,心里很暖。吃完红薯,我坐在门槛上,看着天上的月亮。

    狗蛋就默默地站在我身后,像个沉默的守护神。“狗蛋。”“嗯。”“你说,

    人为什么要有亲人呢?”我轻声问。他没有回答。“有时候,我觉得,

    亲人还不如一个……烤红薯。”我说完,自己都笑了。身后传来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

    一只大手,轻轻地落在了我的头顶上,揉了揉。他的掌心很温暖,带着一丝粗糙的薄茧。

    我愣住了。这是他第一次,对我做出这么亲昵的动作。“以后,有我。”他说。

    声音依旧低沉,却带着一种令人心安的力量。我的眼眶,在那一刻,不受控制地红了。

    我不是原主,我不需要亲情,也不需要爱情。我只想安安稳稳地活下去。可是,

    当这句承诺从一个叫“王狗蛋”的丑男人嘴里说出来时,我的心,还是无可避免地被触动了。

    在这个冰冷的侯府里,他是唯一的光。哪怕这束光,是我亲手伪装出来的。

    “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只要思想不滑坡,

    办法总比困难多。”我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身后的男人沉默了。我能感觉到,

    他头顶上可能飘着三个问号。我转过头,对他咧嘴一笑。“狗蛋,这是我们那儿的谚语,

    意思是让我们忍辱负重,等待时机!总有一天,我们会把那些看不起我们的人,

    全都踩在脚下!”他看着我,眼神幽深。“好。”他又说了一个“好”。但我总觉得,

    他这个“好”字,和我说的那个“好”,意思不太一样。【第六章】禁足的日子,

    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熬。反正这个侯府,我也没有任何想去的地方。一日三餐,

    都有下人送到院门口,虽然都是些残羹冷炙,但至少饿不死。李承安和赵氏,

    似乎是打定主意要晾着我,一直没再出现。李若瑶倒是来过两次。

    每次都带着一些精致的点心和布料,嘘寒问暖,扮演着她善良完美的妹妹角色。

    我每次都收下东西,然后当着她的面,把点心分给狗蛋一半,把布料拿去垫了桌脚。

    李若瑶的脸色一次比一次难看,但她都忍住了。我知道,她在等。等我被送上三皇子的花轿,

    彻底从她眼前消失。我当然不会坐以待毙。我让狗蛋悄悄潜出府,

    帮我买了一些我需要的东西。一些草药,一些瓶瓶罐罐,还有一个小小的炭炉。

    他每次都完成得很好,从不问我买这些东西做什么。我开始在我的小破屋里,

    捣鼓我的“发财大计”。凭借我超前的化学知识和原主的医术,我很快就研制出了几款产品。

    一款是“玉容膏”,祛疤活肤,效果是市面上所有同类产品的十倍。一款是“凝脂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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