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社畜穿到民国当显眼包侦探

重生之社畜穿到民国当显眼包侦探

涧饮 著
  • 类别:都市 状态:已完结 主角:林默李彪 更新时间:2026-02-14 23:23

《重生之社畜穿到民国当显眼包侦探》是涧饮创作的一部令人过目难忘的都市生活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林默李彪经历了曲折离奇的冒险,同时也面临着成长与责任的考验。小说以其紧凑扣人的情节和鲜活立体的人物形象吸引了大量读者。带着点不易察觉的警惕。林默抬头,看到一个穿着青色捕快服的壮汉,腰间挂着佩刀,满脸络腮胡,眼神像鹰隼一样锐利。他心里咯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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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默最后记忆停留在凌晨三点的公司会议室,

    甲方爸爸指着PPT里的“五彩斑斓黑”破口大骂,

    他心梗发作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这班谁爱上谁上,老子不干了!”再次睁眼,

    鼻尖萦绕着腐叶和霉味,后脑勺疼得像被钝器砸过。他猛地坐起,

    发现自己躺在一片荒草丛生的土坡上,周围散落着几块白骨,

    远处隐约有乌鸦“呱呱”叫着盘旋。“**?”林默低头,看到自己身上穿着粗麻布短打,

    补丁摞补丁,脚上是露着脚趾的草鞋,跟他死前的定制西装形成惨烈对比。他抬手摸后脑勺,

    摸到一个肿包,黏糊糊的带着血腥味。“不是吧,加班猝死还附赠穿越套餐?

    ”林默崩溃地抓着头发,“别人穿越不是皇子就是王爷,我穿成个坟头蹦迪的乞丐?

    ”正吐槽着,身后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林默吓得一哆嗦,以为遇到了盗墓贼,

    转身就想跑,却撞进一个硬邦邦的胸膛。“这位兄台,何故在此鬼鬼祟祟?”对方声音浑厚,

    带着点不易察觉的警惕。林默抬头,看到一个穿着青色捕快服的壮汉,腰间挂着佩刀,

    满脸络腮胡,眼神像鹰隼一样锐利。他心里咯噔一下:捕快?这是要把我当盗墓贼抓起来?

    “误会!绝对是误会!”林默立刻举起双手,摆出投降姿势,用他能想到的最诚恳的语气说,

    “我……我失忆了!醒来就在这儿了,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更别说盗墓了!”捕快挑眉,

    上下打量他一番:“失忆?这荒郊野岭的乱葬岗,你一个书生打扮的人(林默:?

    我这叫书生打扮?)失忆醒来?”“真的!”林默急中生智,指着自己的后脑勺,“你看,

    我脑袋受伤了,肯定是被人打晕扔这儿的!我怀疑我遭人暗害!”捕快摸了摸下巴,

    似乎觉得他说得有几分道理。这乱葬岗最近不太平,前几天刚发现一具无名男尸,死状蹊跷,

    官府正头疼找不到线索。眼前这年轻人虽然穿着破烂,但眉眼间透着股机灵劲儿,

    不像是普通的乞丐或盗墓贼。“跟我回县衙。”捕快大手一挥,“要是真遭了暗害,

    官府给你做主;要是敢撒谎,少不了吃顿板子。”林默哪敢不从,屁颠屁颠地跟着捕快下山。

    路上他旁敲侧击地打听,终于搞清楚自己穿越到了一个叫“大靖王朝”的架空朝代,

    现在所在的地方是清河镇,属于青州管辖。县衙大堂上,县令王大人是个圆滚滚的胖子,

    戴着顶乌纱帽,眯着眼睛打量林默。“你说你失忆了?”王大人敲了敲惊堂木,“可有凭证?

    ”“凭证没有,但是我能证明我不是坏人!”林默挺胸抬头,“我会说普通话……啊不,

    我会读书写字,还会算算术,甚至能背《论语》!”为了证明自己,

    林默当场背了一段“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还把九九乘法表背得滚瓜烂熟。

    王大人瓜烂熟。王大人和捕快都惊呆了——这年代,能读书写字的都是富家子弟,

    眼前这年轻人虽然穿着破烂,但谈吐不凡,倒真不像撒谎。“罢了,”王大人摸了摸肚子,

    “看你也是个可怜人,暂且先在县衙当个性命,协助捕头李彪查案,

    等什么时候想起自己是谁了,再做打算。”林默喜出望外:“谢大人!我一定好好干,

    争取早日破案,找回记忆!”他心里却在盘算:破案?正好!

    老子生前是做悬疑推理公众号的,破个古代案子还不是手到擒来?

    说不定破了案就能找到回去的方法!就这样,现代悬疑博主林默,

    成了清河镇县衙的一名临时衙役,开始了他啼笑皆非的古代探案。林默上班第一天,

    就遇到了一桩棘手的案子。清河镇西边的张家庄,昨天夜里发生了一起命案。

    死者是村里的富户张老爷,死在自家的书房里,门窗完好,没有打斗痕迹,身上也没有伤口,

    法医(古代叫仵作)检查了半天,也没查出死因。更诡异的是,今天早上发现尸体的时候,

    张老爷的尸体竟然不在书房的椅子上,而是跑到了院子里的桂花树下,姿势还变了,

    像是自己走过去的一样。“这肯定是闹鬼了!”村里的百姓们议论纷纷,

    “张老爷平时为人刻薄,肯定是得罪了什么冤魂,被索命了!”捕头李彪是个糙汉子,

    最不信这些鬼神之说,但这案子确实蹊跷,他查了一上午,一点线索都没有,急得抓耳挠腮。

    林默跟着李彪来到张家庄,一进张老爷家,就忍不住开启了“侦探模式”。他先去了书房,

    仔细检查门窗——门窗确实没有被撬动的痕迹,窗台上有一层薄薄的灰尘,没有脚印。

    “仵作,死者的死亡时间是什么时候?”林默问。仵作是个白发老头,

    捋了捋胡子:“大概是昨天夜里三更时分。”林默又去看了院子里的桂花树下,

    尸体已经被抬走了,但地上有一圈浅浅的痕迹,像是尸体拖拽过的印记。他蹲下身,

    用手指摸了摸地面,发现泥土有些湿润,还带着点淡淡的腥味。“李捕头,”林默站起身,

    “张老爷的卧室在哪里?他有没有什么仇人?或者最近有没有什么反常的举动?

    ”李彪愣了一下,没想到这临时衙役还挺专业:“张老爷的卧室在书房隔壁,

    他平时很少出门,最近一直在跟邻村的王地主争一块地,闹得很不愉快。”林默点点头,

    又去了张老爷的卧室。卧室里收拾得很整齐,梳妆台上放着一个胭脂盒,

    林默拿起胭脂盒看了看,发现里面的胭脂是上好的贡品,不是普通富户能买得起的。

    “张老爷有夫人吗?”林默问旁边的管家。管家点点头:“老爷有一位夫人,还有一个小妾。

    夫人身体不好,常年卧病在床,小妾是上个月刚娶的,叫柳如烟。”“柳如烟?

    ”林默眼睛一亮,“她现在在哪里?”管家指了指西边的厢房:“小妾姑娘正在房里哭呢。

    ”林默和李彪来到厢房,看到一个穿着粉色衣裙的女子正坐在床边抹眼泪,

    长得确实有几分姿色,楚楚可怜。“柳姑娘,”林默轻声说,“昨天夜里三更时分,

    你在哪里?”柳如烟抬起泪眼,哽咽着说:“我……我在自己房里睡觉啊。

    老爷最近跟王地主闹矛盾,心情不太好,没到我房里来。”“你听到什么动静了吗?

    ”柳如烟摇摇头:“没有,我睡得很沉,直到今天早上听到管家喊,才知道老爷出事了。

    ”林默观察着她的表情,发现她虽然在哭,但眼神里没有太多悲伤,反而有一丝慌乱。

    他又问了几个问题,柳如烟的回答都很得体,挑不出什么毛病。回到县衙,林默坐在桌前,

    脑子里梳理着线索:门窗完好,没有打斗痕迹,死者没有伤口,尸体从书房跑到了院子里,

    柳如烟形迹可疑,还有那个争地的王地主。“李捕头,”林默说,

    “你去查一下王地主昨天夜里的行踪,我再去张家庄一趟,看看有没有漏掉什么线索。

    ”李彪点点头,立刻带人去查王地主。林默则再次来到张老爷家,这次他直接去了书房,

    趴在地上仔细检查,终于在书桌底下发现了一根细小的银针,针尖发黑,像是涂了什么东西。

    “难道是毒针?”林默心里嘀咕,拿起银针闻了闻,有一股淡淡的苦味。

    他又去了院子里的桂花树下,在泥土里挖了一会儿,挖出了一只死老鼠,

    老鼠身上也有一根同样的银针。“原来如此!”林默恍然大悟。他又去找管家,

    问:“张老爷是不是有睡前喝安神汤的习惯?”管家点点头:“是啊,老爷最近失眠,

    每天晚上都会让柳姑娘给他熬一碗安神汤。”林默心里有了答案。他回到县衙,

    正好李彪也回来了,说王地主昨天夜里在朋友家喝酒,喝到半夜才回家,有不在场证明。

    “凶手不是王地主,是柳如烟!”林默肯定地说。李彪瞪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

    她不是有不在场证明吗?”“不在场证明是假的!”林默笑着说,

    “我在书房找到了一根毒针,针尖涂了毒药,还有院子里的死老鼠,

    应该是误食了毒针致死的。张老爷是喝了柳如烟熬的安神汤才睡着的,柳如烟趁他睡着,

    用毒针杀死了他,然后用绳子把他的尸体从书房窗户吊到院子里,再拖到桂花树下,

    伪装成闹鬼的样子,让人以为是冤魂索命。”“那门窗都是完好的啊,怎么吊出去的?

    ”“窗户是从里面插上的,但只要用一根绳子拴在插销上,吊完尸体后,从外面拉动绳子,

    就能把插销插上,看起来就像门窗没被打开过一样。”林默解释道,

    “我还发现柳如烟梳妆台上的胭脂是贡品,一个刚娶的小妾,怎么会有这么贵重的胭脂?

    肯定是她杀了张老爷,想独吞家产,早就准备好了逃跑的盘缠和财物。”李彪半信半疑,

    立刻带人去抓捕柳如烟。柳如烟见事情败露,只好坦白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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